民国“浪姐”郑毓秀:13岁写信休夫,助力一夫一妻男女权益平等

斜烟风起 2024-12-02 18:30:21

1931年,梅兰芳与孟小冬的婚姻走到尽头。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孟小冬选择依靠法律。最终,这起离婚案以梅兰芳付给孟小冬4万元的离婚补偿而震惊世人。

那个年代的4万元,可是一笔巨款。是梅兰芳自觉亏欠?不,这背后的功臣是孟小冬的律师郑毓秀。

这郑毓秀是何方神圣?她是比民国那些风华绝代的才女更叛逆、更富有传奇色彩的奇女子!

13岁时,她眉头都没皱一下,就自作自张干脆利落的,用一封信休掉了未婚夫。从这之后,郑毓秀开始了她肆意纵横的一生。

离经叛道初成长

1891年,郑毓秀出生在广东一个封建官吏家庭。因祖父郑姚经商有道,郑氏家族富甲一方。父亲郑文治则是户部官吏,依靠朝廷俸禄生活。

郑毓秀既是个妥妥的富三代,又是官二代。她从小就是别人眼中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过着衣食无忧、有头有脸的白富美生活。

封建时期大户人家女子通常被困在三纲五常里。缠足裹脚、父母之命等等条条框框是女孩们成长的标配。

但在郑毓秀这儿却通通被视若无睹。用老百姓的话讲,这孩子主意太大了。

就拿缠足的事儿来说,祖父母软硬兼施连哄带吓,硬是没斗过这个年仅5岁的娃。

想当初,郑毓秀的名字取自“钟毓灵秀”。现在看看,这孩子岂是一般的聪慧!

1903年,郑毓秀跟随母亲来到京城,与父亲一起生活。正是从这个时候起,12岁的郑毓秀的学识及见识有了质的飞跃。

为官多年的郑文治早已看清清政府的无能和腐败。他知道,唯有打破才会有创新。

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在那个年代,郑文治为什么会对离经叛道的女儿给予无限宽容和宠爱。而这无疑给郑毓秀飞翔的翅膀。

从广阔的乡间来到熙熙攘攘的京城,父亲怕她初来乍到不适应,特意买来一身男孩的衣服,让郑毓秀女扮男装,带她出门访友。

郑毓秀在父亲的社交圈子里耳濡目染,知道很多有关国家的政治事件,如“辛丑条约”、“戊戌政变”等。

而留日学生邹容撰写的战斗檄文《革命军》,也成为郑毓秀走向革命的最初启蒙。

她开始想去更广阔的天地,沿着邹容的足迹,成为像他那样的革命者。

然而,郑毓秀还没来得及去实现她的抱负,婚事就来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1904年,13岁郑毓秀得知自己在幼年时,祖母就把她许配给两广总督岑春煊的儿子。

岑春煊是谁?他是中国近现代的风云人物,他的儿子可谓是含着金钥匙出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郑毓秀嫁过去,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可这些表面的浮华根本不在她的眼里,她向往的是自由。

于是郑毓秀一不做二不休,直截了当写下一封退婚信给未婚夫。

要知道封建时代的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何况郑毓秀还是一个女孩,这一惊世骇俗的举动震惊世人,瞬间让岑郑两家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

这下可把老郑家的脸丢到太平洋,祖母气得放出狠话:“即便做鬼也是岑家鬼”!

命运向来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郑毓秀当即找到父亲,提出要去日本留学,学得一技之长。她跟父亲强调,她不会把自己的人生赌在一场婚姻上,况且对方还是自己不喜欢的人。

于是,郑毓秀在15岁这一年,随着姐姐来到日本。

留学期间,她被孙中山反清革命思想深深震撼到,决定参与其中。在廖仲恺的介绍下加入同盟会。

就这样,她从一个千金小姐转变为一个忧国忧民的革命者。从此,郑毓秀开启了她的兵戎生涯。

智勇双全搞革命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郑毓秀的第一次革命活动是一项“运输炸药”的任务。

当时的同盟会因为武装起义屡遭失败而人心涣散,为重振士气,资历较深的汪精卫身先士卒,提出去北京刺杀摄政王载沣。

但对于盘查很严的北京火车站,要把炸药带进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于是任务落在郑毓秀的身上。

运输炸药可是件危险的事,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但这并没有让郑毓秀退缩,当即豪爽地应承此事。

通过一番部署,郑毓秀广泛发动她的社会关系,找来几位洋人朋友给她作掩护,顺利躲过层层检查,成功把炸弹从天津运送到北京。

后来辛亥革命爆发,武昌起义敲响清王朝的丧钟。清政府为挽救时局,任命袁世凯为朝廷命官,执掌兵权镇压革命党。

于是,革命党人开始策划暗杀袁世凯的行动。郑毓秀等人兵分几路,埋伏在袁世凯的必经之道。只要他一出现,就立即投掷炸弹。

1912年1月16日早晨,几班人马伺机而动,刺杀一触即发。就在这紧要关头,郑毓秀接到上级命令,取消行动。

可郑毓秀已经来不及一一通知,埋伏在北平城祥艺坊酒楼里的革命党人还是依计行事。

就在袁世凯的车马过来时,炸弹扔出去了,但袁世凯却从最后一辆车里走出来。行刺失败,酒楼里的革命党人当场被围攻。

原来,袁世凯要南北议和,革命的真正阻力并不是他。

而以良弼为首的一些顽固的保皇党,坚决与革命军作战,反对南北议和以及清帝退位。

最终,革命党决定暗杀良弼。在暗杀袁世凯未遂的11天后,郑毓秀用人肉炸弹的方式刺杀清末大臣良弼的行动得以成功。

谋划这桩桩刺杀事件时,郑毓秀年仅21岁!除了智慧,她还有男人的胆识和狠劲。

良弼一死,朝堂之上再没人敢力保皇帝。在国内外的双重压力之下,清帝选择退位,从此中国大地结束两千多年的帝制。

随着郑毓秀名气的家喻户晓,她策划刺杀袁世凯一事得以暴露,引来袁世凯的追杀,郑毓秀只好离开国内,到其它地方避难

1914年,郑毓秀来到法国,进入法国巴黎大学攻读法学专业。

而后,因其学霸的特质很快就成为华人里的风云人物,并借机加入法国法律协会,成为协会中的第一位中国人。

郑毓秀开始在巴黎社会崭露头角。随着名气越来越大,她开始吸引多方目光。

没过多久,她受南方军政府外交委员会的委派,在法国进行国民外交工作。自此,郑毓秀成为近代史上第一位外交女特使。

1919年,巴黎和会召开,丝毫不顾及我国战胜国的地位,硬是把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

瞬时,这一决定让国内外的爱国人士炸了锅。

国内以陈独秀、李大钊为代表的领导人,带领社会各界罢课、罢工、游街抗议,发起著名的“五四”运动。

在国外,三百多名留学生将中国代表团下榻的地方团团围住,义正严词提出抗议。

而此时的郑毓秀被任命为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成员,负责联络和翻译。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她有近距离接近陆征祥的机会。

机会说来就来。6月28日的这一天,陆征祥穿过公寓的花园在等车,有心的郑毓秀恰巧看到这一幕。

她计上心来,顺手折断一根玫瑰枝装进口袋,悄无声息地来到陆征祥的背后,有模有样地将玫瑰枝朝他的腰上顶了过去。

她威胁道,如若敢在合约上签字,口袋里的枪就盯上了他。可能陆征祥是真的怕了,也可能是他原本就不想签,但碍于政府的命令而为之。

反正被郑毓秀这样一搅和,陆征祥乖乖地听话,没有在“巴黎和会”上签下他的大名。如此一来,“巴黎和会”保住的不仅仅是中国山东,而是中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尊严。

而郑毓秀“以玫瑰为枪 ”的义举,成了一段佳话。智勇双全的女子,让人汗颜的还在后头!

打破天荒立女权

一晃几年过去,1924年,郑毓秀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拿到法学博士学位,自此她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法学女博士。

1926年,她和法国的同学魏道明一道归国。他们想用自己的学识来帮助受尽屈辱的中国人民。租界林立的上海,无疑是他们最好的战场。

然而那时的郑毓秀要做律师仍有很大的阻碍。因为司法部有规定,从事律师的行业,必须是中华民国年满二十岁以上的男子。

如此一来,他们只能另辟蹊径。经过多方研究,郑毓秀发现女性可以到法租界的法庭里做律师。因为她的律师牌照是在法国取得的。

于是郑毓秀与魏道明一起在法租界选址,开办“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就这样,郑毓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开始律政俏佳人的生涯。从此十里洋场,魏郑俩人各司其职,事业做得风生水起。

其中郑毓秀经手的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离婚案,以女性告捷让她成为女权的代表。用现在的话说,郑毓秀是响当当的流量先锋。

因较高的人气,1927年3月,郑毓秀接受时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长,也是她的老乡兼老友王宠惠的推荐,任职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

她迎来人生中的又一个第一--------中国第一位地方法院女院长。同时兼任法制委员会、外交委员会委员,及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和上海临时法院院长。

次年11月,中华民国立法院成立。第一届立法委员达51人,而郑毓秀是仅有的两名女性委员之一,且是负责拟订民法草案的委员。

正是这一契机,让一向主张男女平等的郑毓秀,在立法过程中,为争取女子更多的权益而积极奔走。

草案规定,男女在家庭中享有平等权利;未婚、已婚女子与男子同享平等的继承权;夫妻彼此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未婚成年女子有权签订或废止婚姻契约;已婚妇女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可以不冠夫姓。

是郑毓秀,她让中国法律具备专门针对妇女权益的界定。新时代的一夫一妻制,也是凭借她才得以在草案中落实的。

这些事件的发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使得中国女性地位得以大幅度的提升。所以说她是女权的开拓者也不为过。

而郑毓秀事业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离不开魏道明背后的全力支持与配合。

在长期的合作中,俩人渐渐情投意合,惺惺相惜。这对相差9岁的恋人,又一次打破世俗的偏见,于1927年在杭州结为伉俪。

无论是精神还是生活,他们都高度契合。

1942年,魏道明开始从政,他接替胡适任驻美大使,郑毓秀便协助他,开展外交工作,承担起大使夫人的使命。

1947年2月28日,台湾省人民反专制、反独裁、争民主的群众运动暴发后,魏道明临危受命出任台湾省主席。

郑毓秀则夫唱妇随,帮助丈夫开展岛内妇女工作和旅游产业。

大陆解放前夕,魏道明在国民党内斗中失势。为安身立命,郑毓秀追随丈夫前往巴西,从此远离政治舞台。

都说律政不分家,长期处在政治旋涡中心的郑毓秀夫妇,并不擅长经商。在巴西从商数年,年年巨亏。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返回美国旅居。

1954年,郑毓秀身患癌症,左臂截肢,行动不便。魏道明便每天不厌其烦地为她梳妆打,就连她的三餐也从不假手于人,精心照顾其左右。

郑毓秀说魏道明“橡皮球包铁——外柔内刚”,魏道明则说郑毓秀“嘴硬心软”。

正是这份你懂我坚强背后的脆弱,我知你笑容掩饰的悲伤,让他们携手走过风风雨雨几十年,坚守初心,不离也不弃!

1959年12月16日,郑毓秀病逝于美国洛杉矶,享年68岁。

纵观郑毓秀的一生,她在多个领域引领并创新。

她是中国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律师、地方法院女院长、外交女特使,还是第一位把妇女婚姻自主权写进法律条文中的立法委员。

可以说郑毓秀时时刻刻在创造传奇,她活出别人几辈子也活不出来的精彩!因为她做了当时女子都不敢做的事,包括很多男子都做不到的事,是最传奇的民国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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