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公司"加班换社保"争议:自愿外衣下的职场博弈

纪百事 2025-03-28 11:35:25

近日,广东佛山汇创塑料模具有限公司一则关于加班与社保缴纳的通知引发全网热议。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月至少加班 10 个夜晚(每晚 3 小时),未达标的员工需自行承担社保个人部分(约 400 元),而达标者则可获公司代缴社保并额外获得加班费及提成。这一看似 "双向选择" 的规定,却在网络上掀起了关于企业合规与劳动者权益的深度讨论。

根据网传通知,公司将 4 月起执行新规定,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达到 30 小时(10 晚 ×3 小时)。若未达标,员工需自行承担社保个人部分;若达标,则由公司代缴社保并支付额外报酬。公司在回应中强调 "加班是自愿的",但网友质疑:在当前就业环境下,社保作为基本保障,员工是否真的拥有拒绝加班的选择权?

数据显示,以 400 元社保个人部分计算,30 小时加班的时薪仅约 13 元,且涉及夜班工作。这一标准不仅低于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2025 年为 1900 元 / 月,约 11 元 / 小时),更被指低于普通小时工薪资水平。有网友直言:"名为自愿,实为胁迫。"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劳动者承担全部社保费用,更不能将社保缴纳与加班时长捆绑。广东省人社厅曾明确表示,企业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不得通过协议或内部规定转移缴费责任。

此外,《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且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36 小时。尽管该公司规定的 30 小时未超上限,但将社保缴纳与加班挂钩的做法,已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的条款。法律人士指出,此类规定若被认定为无效,企业仍需承担补缴社保及赔偿责任。

此次事件并非孤例。据广东省人社厅统计,制造业超时加班问题长期占据劳动纠纷案件的 85% 以上。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通过 "计件工资 + 强制加班" 模式变相延长工时,而劳动者为维持收入不得不接受。以佛山市某电子厂为例,普通工人月收入中加班工资占比常达 40%-50%,但企业往往通过 "自愿加班申请书" 规避法律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汇创模具公司参保人数显示,2024 年其参保员工为 82 人,而根据公开招聘信息,同类岗位月均薪资多在 5000-8000 元(含加班费)。这意味着,若员工拒绝加班,不仅社保成本增加,收入也将大幅缩水,形成 "加班与否皆受损" 的尴尬局面。

尽管广东省已多次开展超时加班专项整治行动,但部分企业仍通过 "弹性工时"" 计件考核 " 等方式规避监管。此次事件中,当地劳动部门尚未介入调查,进一步引发公众对执法力度的质疑。

当社保这一基本权益被异化为 "加班奖励",折射出的不仅是个别企业的管理失范,更是劳动权益保障体系的深层矛盾。唯有坚守法律底线,平衡劳资双方利益,才能让 "自愿加班" 真正回归本意,让劳动者在阳光下获得应有的尊严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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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揸兜

揸兜

2
2025-03-28 22:21

加班13块乘以30个小时等于390块,再加上帮缴个人社保400,总共790块,换句话说加班30个小时能给 790块钱,加班一小时26块左右

虚言 回复 03-29 15:32
加,必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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