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爆炸案后,解放军副班长刘学保成“独臂英雄”。
事迹登上课本、连环画,全国都在学他!
18年后画风突变,他戴着手铐站在法庭。
原来当年的一切竟都是他自导自演!
他是如何骗了全国18年?最终的下场又是怎样?
虚假英雄的诞生
这个曾经“课本里的英雄”就是刘学保。
1947年刘学保出生于陕西一个贫农家庭。
1967年7月刘学保被调任至甘肃省永登县连城林场工作。
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英雄主义、阶级斗争成为时代主流。
特殊的历史背景催化了刘学保的犯罪行为。
加上心比天高的刘学保很不满意林场的工作,总是想着干大事。
但和平年代缺乏立功机会。
在个人欲望的膨胀和特殊环境的引导下,刘学保产生了通过制造“英雄事迹”实现阶级跃升的邪念。
1967年12月17日晚,甘肃永登县某军属农场的大通河大桥上,一声剧烈的爆炸声打破了夜的宁静。
工人们闻讯赶来,只见桥面左侧有一块弹坑,周围躺着两个人。
一个是农场保卫科干事刘学保,另一个是曾经担任过国民党宪兵大队的伐木工李世白。
两人均身负重伤,刘学保少了一只手,满身鲜血。
见有人赶来,他焦急地大喊:“快去抓炸桥的‘反革命分子’,检查桥上是否还有炸药!”
李世白则是趴在地上,脑袋不停流着鲜血。两人情况都十分危急。
在场人员不敢犹豫,立即抬起两人送往医院。
刘学保住院后顺利做了切腕手术,而李世白因伤势过重于次日凌晨死亡。
苏醒后的刘学保向众人讲述了当晚惊心动魄的经过。
当晚他正常巡查,见有人在大桥附近鬼鬼祟祟,出于警备,他一边靠近一边仔细观察。
结果发现李世白居然在大桥上安装炸药,他立刻冲上前制止。
就在两人的激烈打斗中,不曾想李世白竟偷偷点燃引线,引爆了大桥。
不过好在刘学保制止及时,大桥没收到太大损毁。
在刘学保的极力诡辩下,他的自身行为被包装成“保卫人民群众财产”的壮举。
这又恰好契合当时的政治宣传。
部队领导因此认定刘学保是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
很快,这个“护桥英雄”的故事迅速传遍全国,登上《人民日报》头版,还被收录进小学语文课本。
课本里的插图上,他缠着绷带的身影坚毅不屈。
配文写着 “向刘学保同志学习”,成为一代人心中的精神偶像。
疑点与真相
与此同时,李世白的家人饱受牵连,遭受到了极其不公的对待和迫害。
其妻子被遣送至甘肃定西的农村饱受身心折磨。
长子被诬陷要放火焚烧刘学保事迹展览馆而被投入监狱,长女也因这个罪名不得安宁饱受迫害。
他们不仅失去了亲人,还长期背负着“反革命家属”的污名,生活举步维艰,身心受到了巨大创伤。
他们四处奔走,不断上访。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1982年公安机关重启调查,距这场爆炸案已经过去15年。
时间太过久远,许多证据难以寻得。
调查人员在走访中寻找到一名在目击过现场的村民。
在公安机关的鼓励、开导下,村民说出了实情。
村民回忆到:他在案发地并未看到打斗痕迹。
只见到刘学保一人在桥边,李世白则倒在一旁意识模糊。
李世白的同事也表示:李世白在进入林场以来表现良好,上级领导也经常表扬他。
他们在爆炸前几天还一起讨论工作,并没有任何异常。
在随后的调查中,公安机关也发现了种种疑点。
刘学保的伤势与其所说激烈搏斗的情况不符。
现场模拟得出的数据也与其口供存在多出诸多矛盾等。
最终刘学保在重重证据面前承认了自己故意杀害李世白的罪行。
原来,他为了成为英雄,精心策划了这起假案。
刘学保坦白道:李世白曾是国民党军副连长,当时那个年代,因为这个身份他也是一直饱受诟病。
只要出了事情,大家首要怀疑对象就是他,诬陷他大家自然不会起疑。
于是刘学保心中起了歪念:
栽赃这个人,然后再捉拿他,自己不就成了保卫人民群众财产的英雄了嘛。
刘学保先是借口桥上有人影将李世白骗到大通河边,乘其不备用斧头和石头砸晕了他。
在李世白晕倒后,他拿出了自己提前备好的炸药。
就在将炸药安装到桥下时,刘学保误触了炸药引线,当场被炸断了左手。
审判与反思
最终兰州市公安局得出结论:
李世白爆炸案”是子虚乌有,刘学保为了骗取荣誉和个人前途,精心策划了这起案件。
刘学保精心编织的谎话终被揭穿,公安机关立刻将他捉拿归案,并判处了无期徒刑。
至此,这起持续了18年的骗局终于迎来了真相大白。
李世白与妻儿在历经多年的苦难后,终于迎来了他们的正义。
1985年,永登县委召开平反昭雪大会,为李世白恢复名誉并给予其家属补偿。
刘学保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
在英雄崇拜的背后,我们更应该保持理性和警惕。
英雄是时代的楷模,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但我们不能盲目崇拜,更不能被表象所迷惑。
在评价一个人时,我们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尊重证据,不轻易下定论。
结语
如今,刘学保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他的“英雄梦”彻底破灭。这起案件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它留给我们的警示却永远不能忘记。我们应该铭记这段历史,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与正义,让英雄的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耀眼的光芒。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刘学保
甘肃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甘肃省志·公安志》编纂领导小组编纂,.甘肃省志 第5卷 公安志.甘肃文化出版社.1995.10.第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