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狗咬伤”事件与“巴以冲突”的不谋而合

小娇侃娱 2023-10-19 15:43:39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内,大型犬撕咬一名2岁半女童,女童受伤严重。目前,各地在开展捕杀大中型宠物狗和流浪狗行动。

10月18日晚,某地城管更是直播抓狗,吸引了几十万人围观。有住户表示即使有“狗证”也不行,要么无害化处理掉,要么交钱赎回自己宠物。对于“无害化”处理狗类行为,网上一片叫“好”,还有人喊出“喜欢吃狗肉”的宣言。

这是有些人嗅到了“商机”,开始“创收”了。对于女童的遭遇,我们理应也必须给予同情,并强烈谴责不规范饲养烈犬行为。如果因此就要上演“狗类种族灭绝”似乎又有点过于荒唐。有些人不是不知道“搞笑”,但是他们必须得执行,因为这是一个绝佳的“创收”机遇,难得的“天时地利人和”又有群众基础。

还记得“巴以冲突”开始时,哈马斯袭击以色列,导致200多人死亡。以色列回击哈马斯,轰炸加沙地带的行为,引起了全国上下一致声讨。指责以色列进行“种族灭绝”不可接受。

现在几只烈犬咬伤了一个女童,“我们”不仅要逮捕狗主人(合法),还要对“全狗类”实施“人道主义关怀”,网上还有一片叫“好”声,真的是把“双重思维”人格体现得淋漓尽致。

那些对以色列“喊打喊杀”的狗主人,怎么也想不到“铁拳”终于打在了自己身上。这种“难言之隐”,除了喊出几声“别打嘞,别打嘞”之外,再也喊不出其他的口号。为啥同样的遭遇,你要一边为哈马斯叫屈,一边除了“喊疼”之外就“不知所措了”?你们知道,那些“捕猎”者,也只是一群听从命令的“执行者”,因此你无论喊出什么“口号”依然不能免去“罪罚”。

人之所以为人,关键在于其具有行动和言说的能力,这种能力使人能够在公共领域中实现自我,参与公共事务,与他人建立关系,实现自我价值的独特性。如果一味听从命令进行思考和行动,就丧失了为人的资格,也失去了参与公共事务的价值基础。因此无论你是“屠狗派”还是“护狗派”,只要你放弃了表达自我,就只能接受舆论的裹挟,成为命令的执行者。一边谴责以色列残忍,一边为“屠狗行动”叫好。

汉娜·阿伦特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哲学家,她在其作品《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中提出了“平庸之恶”的概念。阿伦特在审判纳粹战犯阿道夫·艾希曼的过程中,发现他并非一个典型的恶魔形象,而是一个普通的官僚,他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出于对权威的盲目服从和对规则的遵守。举例来说,艾希曼在审判中坚称他只是在执行命令,他并没有对犹太人有个人的恶意,他只是在做他被告知必须做的事情。他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出于对规则的遵守和对权威的服从。这就是阿伦特所说的“平庸之恶”。这个概念强调的是,恶并不总是来自邪恶的个人,而更多地是来自普通人对权威的盲目服从和对规则的遵守,这种服从和遵守可能导致恶的行为。这是对传统的“恶”的理解的一种挑战,它强调了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在产生恶的行为中的作用。

所以,“屠狗辈”并非个人对狗有恶意,他们只是被告知必须这么做。对“屠狗行动”叫好的人,他们也并非对狗有恶意,他们只是被告知必须“声讨”“狗类”。作为普通人,如何避免成为以上的“他们”?汉娜阿伦特已经给出答案:对于任何“一家之言”,要时刻保持怀疑并独立思考。对任何“抛开事实不讲”的言论一律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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