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人事任免事项,王益彬为副区长、代理区长

闽南网 2024-08-20 08:31:25

8月16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桂均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南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任命王益彬同志为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贵阳市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桂均同志请求

辞去南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8月16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南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南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刘桂均同志请求辞去南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刘桂均同志辞去南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贵阳市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王益彬同志为南明区

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4年8月16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南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南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益彬同志代理区长职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王益彬同志为南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规范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2024年8月16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决定规范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设立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作为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不再保留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来源:“爽爽贵阳 甲秀南明”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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