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帮别人接收钱并转账到指定账户的兼职,极有可能成为犯罪活动的共犯。本期内容要分享我们经办的真实案例:委托人因协助身份不明者实施勒索犯罪,被指控涉嫌勒索帮助罪(공갈방조죄)。本案中,身份不明者诱导受害者将钱款汇入委托人账户后,委托人按其指示将到账资金分散转入多个账户,客观上协助完成了勒索犯罪行为。最终,委托人得到了什么样的处分了呢?

本案中,韩国警方认定委托人存在协助勒索的嫌疑。警方认为,委托人通过提供本人名下账户接收受害者被勒索汇出的资金,并实施多级转账分流,为身份不明者的"裸聊敲诈"犯罪提供了便利。即便委托人主张没有主动参与“裸聊敲诈”作案,但根据韩国法律和实践经验,只要存在协助行为的事实,相关指控仍可能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初期调查阶段,委托人曾向警方供述称:转账时使用的“白米”、“灰米”是区分合法资金与非法资金的标识。但在我们介入后,面对检方调查时推翻了原有陈述,对这些单词的含义作出新解释。前后供述的矛盾虽引发了办案机关质疑,但委托人通过及时委托我们进行专业法律应对,加上我们团队基于丰富办案经验构建的辩护策略,最终成功扭转了不利局面。

首先,我们通过深度案情梳理,重点论证了委托人不存在主观犯罪故意。强调委托人始终将转账操作视为普通兼职,虽然对转账“白米”、“灰米”的解释存在反复,但不足以证明其具备参与违法活动的认知。
同时着力剖析案件核心事实,指出作案者具体犯罪手法与真实身份均未查实,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委托人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我们坚持认为,仅凭口供变化与行业术语使用,不能直接推定协助犯罪的事实成立。

本案最终获得不予起诉的圆满结果。正是由于委托人及时聘请专业律师,通过我们提交的律师意见书和系统性辩护方案,成功论证了其不存在协助恐吓的主观故意。整个司法程序虽然充满挑战,但精准专业的法律应对,有效还原了事实真相。这个案例充分证明,律师早期介入与体系化辩护方案,对中国人在韩国被冤枉的案件走向具有决定性作用。
金毅律师的想法
虽然本案顺利结案,但我必须郑重提醒:千万不要从事代收代付的所谓"兼职"。这类行为往往与非法犯罪活动密切相关,参与者可能在不知情状态下成为犯罪帮凶,面临法律制裁。当资金用途或来源不明时,极可能涉及非法金融交易或诈骗行为。请务必通过正规合法渠道求职,对任何可疑的金钱交易提议都要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