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积极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强三优”工作部署和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人民法庭工作各项要求,持续推动本市29处人民法庭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11月1日至2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观摩会,通过观摩讲评、互学互建,进一步形成法庭创建比学赶超的工作局面。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少红,协管领导吕兴勇,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基层法院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先后实地观摩了沂源县人民法院东里人民法庭、博山区人民法院崮山人民法庭、淄川区人民法院寨里人民法庭、张店区人民法院湖田人民法庭、周村区人民法院文昌湖人民法庭、高青县人民法院唐坊人民法庭、桓台县人民法院唐山人民法庭、临淄区人民法院凤凰人民法庭8处人民法庭,详细了解了各人民法庭思想政治建设、源头治理建设、多元解纷建设、执法办案工作、诉讼服务建设、强基导向建设等工作情况,并在高青召开座谈会。
会前,各基层法院提交了辖区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会上,沂源法院副院长李楠向与会领导同志讲授其参加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培训班时的学习内容;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及各法庭庭长就本次观摩的心得体会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意见建议进行了座谈交流。
(来源:淄博中院)
编辑:朱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