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金”和“养老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是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障形式。其资金来源、发放主体和适用人群存在差异。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现在退休之后都是领取“养老金”,而不是“退休金”。
“退休金”是由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发放的退休待遇,属于单位福利。如改革前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部分国企职工。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于单位或者财政。由原单位发放。
“养老金”是由政府社保机构发放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属于社会保险制度。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保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如各地人社局)发放。
那么,“退休金”和“养老金”能否同时享受?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遵循“一人一账户”原则,同一人不能重复享受两种待遇。若同时符合条件(如改革前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后退休),需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选择一种领取。当然,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除外。可作为养老金的补充与养老金叠加发放。极少数地区或单位在改革过渡期内允许补差,但需以地方政策为准。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新退休人员统一纳入社保体系,领取养老金(含职业年金),不再享受传统“退休金”。若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需及时合并账户,否则可能面临退费或待遇核减。
老队长
都是退休以后养老用的,想用区别无非就是想用这个名义显得自己“高尚”点而已,还能起到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