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户来说,最糟心的事情莫过于自己辛辛苦苦种的粮食被糟蹋了。要是天灾也还好说,可好好的东西却总有一些鸟儿家禽等等去田里捣乱。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有人会在田里放稻草人或者直接围起来。但在泸县有一户人家,为了防止自己种的田被鸡吃掉在田地里放毒,导致邻居家21只鸡都被毒死了。
将毒药放在自己家的农田里,却把别人家的鸡给毒死了,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前两天,泸县法院对这起纠纷案件进行了审理。在自家农田里放毒的陈某给鸡的主人郭某赔偿1000元财产损害赔偿金。可能许多人都觉得愤愤不平,自己在自家的农田里放毒,还得赔钱,这是什么说法?
这起纠纷案还要从2020年11月份说起,泸县公安局立石派出所接到了水鸭池村的郭某打来的报警电话,他说自己家养的21只鸡都被人下毒毒死了。收到消息之后警方赶到现场,调查之后才发现,原来郭某的鸡是被同村的陈某放在自家田里的毒药给毒死了。派出所民警将二人叫到一起进行调解,最终双方签了一份《治安调解协议书》,协议书中显示,陈某要赔偿给郭某1000元钱,而且要在一个月之内支付。虽然签了协议书,但陈某觉得自己不应该给他赔钱,于是拒绝支付这笔赔偿金。于是郭某一气之下将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陈某支付包括违约金、误工费、成年期鸡的费用总计2000元。
虽然泸县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案件,但陈某拒绝接收相关的法律文书,他认为自己是在自家田里放的毒药,而且在放药之前已经反复告诉了郭某,管好自己家的鸡,不要来破坏自己家住的庄稼。在投药之前,他也已经告知了同村的村民,而郭某家的鸡之所以被毒死,是因为郭某自己没有看管好。陈某还认为,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庄稼被郭某家的鸡吃了,郭某都没有赔偿自己庄稼的损失和误工费,自己怎么能赔偿他呢?
另一方面,郭某则认为在放药之前,陈某并没有告诉过自己,自己家的21只鸡因此被毒死,陈某应当承担责任,本来这些鸡价值3000元,自己只要了1000元,已经很让步了。
法院先是对二人的情况做了初步了解并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虽然陈某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田里投放毒药,本身就对周围人和家畜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应当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告知,或者放上警示标志。当然,郭某没有看好自己家的鸡,破坏了陈某的农田,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在庭审的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准备各让一步。陈某当庭支付给郭某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郭某也放弃了其他的赔偿要求。
大家都是一个村的村民,可以说是低头不见抬头见,为了这点小事闹上法庭也不太好看,今后还怎么相处呢?希望二人能够互相体谅,得饶人处且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