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嫖娼,当日我路经开发区建材市场附近一出租房时,被一租户拦住要求帮忙修理水龙头。在商议维修费用时,被两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带至派出所,在说明原因后,派出所干警认为我有嫖娼违法行为,做完笔录后让我缴纳1300元罚款,交钱后我离开派出所。”男子王某在法庭上委屈巴巴地陈述道。
一、案件详细事实回顾:
25岁小伙子王某一日下午在固原市开发区建材市场附近闲逛。
这时一位浓妆艳抹的中年女子拦住王某,年龄看上去应该40岁以上,穿着很是暴露。
中年女子不等王某问话,直截了当地开口问王某需不需要特殊服务,只需要50元。
王某心里犹豫了几秒钟之后,最终还是没能抵抗住诱惑,便随中年女子进了一家钟点房的大厅。
大厅里,一名妙龄少女热情地上来拉着王某的手走进一间客房,两人正准备行周公之礼时……
有人敲响了客房门,被打断好事的王某心里很是来气,他略带怒气地打开了房门一看,顿时呆住了。
站在他面前的竟然是两个便衣警察同志。原来,最近很多人举报这家小旅馆存在卖淫嫖娼行为,这次便是突击检查,没想到还真当场抓获了非法卖淫嫖娼者,王某便是。
警察随即把上述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虽然妙龄女子说她没有收钱,而王某也没有付钱,但是民警依然以卖淫嫖娼决定给予王某200元的罚款。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王某状告公安机关的诉讼之路:
一年后,王某因工作需要调取档案时,发现自己曾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
经调阅档案后,才得知自己因上述事件而被行政处罚。
王某很是气愤,于是到处咨询律师,后一纸诉状将上述公安机关告上法庭。
理由如下:
1、自己没有嫖娼行为,派出所证据材料中王某的询问笔录系伪造,经比对所有卷宗材料上王某处的签名均系伪造;
2、自己当时缴纳罚款是1300元,行政处罚书显示是200元;
3、自己系被不明身份人员带至派出所,行政处罚书显示系传唤至派出所;
4、处罚决定书派出所从未向自己送达,卷宗也没有送达回证。
王某同时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询问笔录一份,证明被告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事实,上述证据刘某的签名均系伪造,不是本人书写;
2、银行个人活期账户交易明细一份,证明当日王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单位干警缴纳罚款900元的事实。
派出所向法院辩称:
1、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日14时许,经济开发区建材市场附近一出租房内,王某与女子双方谈妥以50元的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谈好价格后双方正准备发生性关系时被民警现场抓获。
2、本案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充分考虑到双方商讨好价钱,但尚未发生性关系,派出所依法认定王某为“情节较轻”,故对王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合法、适当。
法院经审理查明,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王某与女子焦某商谈,准备以50元的为条件与焦某发生性关系为由,决定给予王某200元的罚款,但并未向王某送达该处罚决定书。
法院认为,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被告公安机关所作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以作出的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前告知笔录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签名均不是王某书写,因此,该处罚决定无事实依据,且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1、撤销公安机关对王某所作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2、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公安机关负担。
三、本案中,对王某的行政处罚已被撤销,王某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所以,依据上述法条,本案例中,对王某的行政处罚已被撤销,王某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王某得到的赔偿仅仅是要求返还被罚的200元,再无其他。
四、每一起宣告撤销行政处罚的案件都充分彰显“疑罪从无”人权保障的理念,都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生动教材,都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行政程序作为规范行政权,体现法治形式合理性的行为过程,是实现行政法治的重要前提,而行政程序发达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行政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
唯有坚守“疑罪从无”的原则和底线,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程序正义是公民合法权利的保障,只有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里,严格规范执法,才能保障每一个公民正当、合法的权利不受侵犯。
“宁纵勿枉”,宁可放过,不可冤枉,对于实现程序正义,是值得的。
本案男子王某与妙龄女子是否存在嫖娼动机,以及是否达成嫖娼价格协议,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当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应本着“宁可放过,也不能冤枉”的理念,对其不作出行政处罚。
最后,有网友认为,本案中的男子王某,肯定不是好人,帮陌生女子修水龙头,竟然能被当作嫖客抓到派出所,是否真的有违法苗头,其在法庭上说的又是否是真话,值得我们大家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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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Rose
能告赢派出所,厉害👍👍👍👍👍👍👍
平静的羁绊
没有对派出所作出惩罚?
上官天月 回复 03-05 23:09
你赢了之后可以拿判决书去纪监两委举报[得瑟]
情磨沧桑
相比吃饺子不蘸酱油,小伙子还算不冤
用户10xxx48
这个派出所赚外快真不专业,居然留这么多证据在他手上
爱吃糖的小老虎 回复 03-06 09:23
关键是赚了外快就别给人留处罚档案了,不留档,人家也不会在意了,更不会有后续。
用户10xxx66
什么200,900,1300?说清楚一点。帐都对不上。
用户15xxx59 回复 03-04 18:43
出具处罚书罚款200元,但没送达也没执行,小伙转给派出所转帐纪录是900元,小伙自述已交罚款1300元(也许有部分现金),按转帐纪录小伙最少交级了派出所了900元,钱呢?
用户10xxx35
真不要脸!宇宙无敌
道爷
这不是个案
锄禾
王某牛逼
火武
是便衣钓鱼吗
永恒的星星
官方作案成本之低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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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叫没嫖,而叫没嫖成
帅哥
派出所应该加倍处罚连坐!
相思比梦长
一千三叫谁贪污了暂且不说。已经形成事实的那九百呢?这个可是有转账记录的!应该好好查查[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少龙
邻居叫我晚上有空去她家帮修一下水龙头。看了这新闻,有点瑟瑟发抖
上官天月 回复 03-05 23:10
流的水多不多?需要帮忙么
无泪天使
证明了包月包年的重要性[流鼻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