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的大伯对她家颇为照顾,女子在他家暂住过3年。
在这3年期间,大伯夫妇对女子视若己出,好吃好喝的招待她,也没让她家里出一分钱。
大伯家的房子征迁多年后,女子意外得知自己也有购房指标。
女子以大伯未给自己购房指标为由,要求大伯将拆迁款分给自己120万。
法院会支持女子的诉求吗?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魏家老大老魏是兄弟几个里最有能力的,他凭借自己的本事在城里买了房。
老魏并没有因为自己发达就忽视兄弟,他对自己的弟妹们非常照顾。
魏家老二的女儿魏女士初中毕业后,寻思自己可以去大伯家居住,混一个北京户口考学会简单一些。
老魏听说侄女的想法后,非但没有觉得她功利,还很欢迎她来这里住。
在老魏的帮助下,魏女士入了北京城市户口,还上了北京一所不错的高中。
在高中读书期间,魏女士一直住在老魏家白吃白喝,无论是大伯还是大娘都对她很好。
魏女士不说有多感恩,至少表面上还是很尊重大伯的。
魏女士考进大学后,老魏家里正好拆迁了,由于魏女士户口在这里,她也有补偿的购房指标。
老魏给魏女士的父亲打了个电话,问他们需不需要这个指标买房子。
魏女士的父亲非常感谢大哥多年来的帮助,再说他们也没钱买房,便把购房指标送给了老魏。
老魏觉得这购房指标没什么用处,就卖给了朋友卖了10万块。
老魏和魏女士的父亲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也就没有征求魏女士的意见。
在多年后的一次闲谈中,老魏跟魏女士说起了这件事,没想到魏女士居然急眼了。
“你们征求过我的意见了吗?现在房子这么贵,我得亏多少钱啊!”
看到侄女这么着急,老魏也是有些自责,他提出可以补偿魏女士10万块。
谁料魏女士居然狮子大开口,向老魏索要部分拆迁款足足120万元。
老魏不同意,魏女士便把对自己有恩的大伯告上了法庭。
案情分析
拆迁款有魏女士的一部分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屋所有权来分配的。魏女士的户口在老魏家,所以她能分得购房指标。
但房产证上没有魏女士的名字,她没有房子的所有权,自然分不到拆迁款。
老魏卖掉魏女士的购房指标,需要赔偿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据魏女士的父亲作证,当初老魏主动询问过购房指标的事情,是自己做主把魏女士的指标给了老魏。
这种情况属于一种口头上的赠与合同,法律上也是支持的。另外,老魏自愿抚养魏女士多年,魏女士如今反而恩将仇报,不符合情理。
法院严格按照法律判案,但也会考虑社会影响和公序良俗,做到法理与情理的平衡。
最终,法院判决魏女士败诉,老魏无需赔偿魏女士任何费用。
但是老魏心善,主动将10万块退还给了侄女。
案后总结
有人说老魏做的确实不妥,因为魏女士的父亲代表不了魏女士,至少也该征求一下她个人的意见。
请别忘记,如果不是因为老魏,魏女士根本无法获得城市户口与购房指标。
而且老魏非常照顾魏女士,上学时让她自己家白吃白住,毕业后还帮她安排工作。
老魏帮了魏女士这么多,魏女士却不顾亲情反咬一口,实在让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