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即将结束,回顾这一年,国家发生了很多事情,但个税改革绝对是和我们每个上班人息息相关,新通过的税法不仅提高了个税起征点,还对工资条做了进一步的要求。
不发“工资条”违法?相信每个员工拿到工资条第一眼就会看最后能拿到手的是多少钱,最后的一列实发工资才是装进自己口袋的钱,有的人对前面的扣缴费用甚至没有注意过。
在2018年修订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就有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对企业中的普通职工而言,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都算做个人所得。
这里就明确说明了,必须向职工个人提供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的信息,一般情况下都是工资条,如果没有类似这种工资条的信息提供,那么企业就违法了。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依据这一款规定,企业不发工资条违法。
“工资条”要不要留存?个人拿到工资条后应该怎么处理呢?
有的人看到金额无误后就撕掉或扔掉,这是不对的行为,作为个人,应当保存好工资条,这张小小的工资条不仅反映你一个月拿到多少钱,是不是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有没有扣除五险一金以及个人所得税,而且最重要的是,工资条上面的信息如果与劳动合同规定的不同,比如工资不按规定时间发放,迟发,少发等,一旦和公司发生争议,工资条可是作为劳动仲裁的一个重要证据,在保护职工权益方面作用很大。
环卫工的工资条
所以,拿到工资条,不管所得多少,都应该保留工资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