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布!沭阳多人被处罚!
苏北三匹马
2024-12-19 21:44:47
沭阳县城市管理局曝光机动车碾压绿化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为了提升城区绿化养护质量,提高文明程度,严厉查处违反《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一批机动车碾压绿化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 例 一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9日,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苏州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绿化带内,车牌照为苏ND**2,造成绿化毁坏。
处理结果:
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依据《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 例 二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11日,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苏州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绿化带内,车牌照为苏NG**S,造成绿化毁坏。
处理结果:
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依据《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 例 三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11日,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苏州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绿化带内,车牌照为苏N1**1,造成绿化毁坏。
处理结果:
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依据《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 例 四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13日,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珠江北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绿化带内,车牌照为苏ND**6,造成绿化毁坏。
处理结果:
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依据《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 例 五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13日,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都市雅苑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绿化带内,车牌照为鲁L0**R,造成绿化毁坏。
处理结果:
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依据《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 例 六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13日,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珠江北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绿化带内,车牌照为苏N8**M,造成绿化毁坏。
处理结果:
经查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依据《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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