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非小三一人之错,原配起诉小三更难,新婚姻法对小三的规定

汉史趣闻 2024-09-17 14:58:01

小三是破坏别人婚姻的人,是道德败坏的人,是被人唾弃的人。小三不分男女,有男也有女。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见到一些原配抓小三,打小三的例子。

尤其是女性,她们抓小三,打小三可恨了。

不过,她们对自己的丈夫却能包容,若是丈夫给小三花钱了,她们还会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将给到小三的钱索要回来。甚至将小三送进牢狱之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吴秀波联合妻子,将情人送进监狱这事。

罪名就是敲诈勒索!

不过,新婚姻法来了,原配若是想要起诉小三就难了。

为何呢?

这是新婚姻法对小三的规定,在新婚姻法里,对小三并没有明文规定,尽管在之前的意见稿中,曾涉及有关“第三者”的条款,但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这些规定已被删除。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小三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或责任规定,无法对他们进行处罚。

再说直白一点,妻子作为原配,起诉小三胜诉的可能性就不大了。因为无法可依了,毕竟对小三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规定没有明确。

之所以如此规定,就是因为法律不能因为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而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更不能把夫妻感情破裂,全部归咎于小三。

所以,总体来说原配日后若是想要起诉小三,将会难上加难,原配的权益需要保证,同样小三的权益也需要保证。

这个新婚姻法的规定,让不少网友大呼不能理解,我们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

“这样说来,立法保护小三,小三无罪,小三有理,小三光荣,这是什么世道呀”

“婚姻法不保护婚姻,还结什么婚”

“这也许就是年轻人,不愿结婚的原因,合法的婚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原配打了小三说不定还会因寻衅滋事而进去踩缝纫机,没人愿意结婚了,人口出生率能高吗?”

“应该是立法保护小三”、“私生子的继承权不是法律因为保护一部分的权益,而牺牲了他人的权益?”、“出轨应该是男女同罪,三儿可恶可恨,男人自身也有责任”。

“现在离婚百分之九十都是因为小三弄的家庭破碎,妻离子散,小三不入刑,有多少家庭在水深火热中生活”

“婚姻法的意义是什么?要结婚证有什么用?

当然了还有很多网友的评论,大部分都是网友对小三的深恶痛绝,认为小三道德败坏,对他们的行为应该严惩。

该说不说,若是夫妻之间,发现一方有小三了,至少说明夫妻感情不融洽了。有人对这一段婚姻不看好了,甚至想要离婚了!

这样的婚姻留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当然了前提是夫妻之间,一方对另一方没有依附关系,都是能够独挡一面的,谁离开谁都能活。

他们想要离婚,因为小三的插足,还是不难的。

不过,也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一方依附于另一方,比如,说妻子依附于丈夫,若是丈夫有小三了,妻子离不开丈夫,她能做到就是忍。

忍不了也只能忍,谁让自己无能,养不活自己呢?

反之亦然!

现在既然新婚姻法有规定,小三被法办的可能性不大了,原配起诉小三胜诉的可能性也不大了,那么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变强。

就像是张雨绮一样,从来不抱怨,只要发现对方有问题了,绝不姑息。正如我们知道的,张雨绮发现前夫王安全嫖娼,直接选择走人。

还踹过王安全的车,两个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选择了离婚。

张雨绮和第二任老公袁巴元何尝不是如此。在一起时爱的时候,爱的死去活来,不爱了直接“互殴”,最终选择走开,离婚岂不是更好?

还有她交往的男友,发现不对了直接踢掉,正如她吐槽说的曾经的男友于适。

大家觉得呢?

当然了并非每一个人都是张雨绮,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变强变大,若是改变不了现实,就接受现实吧,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人家杨议和孟真,那么有名都能接受现实,为何自己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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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17 18:13

    接受现实?是不是人既然改变不了既定事实,那就得过且过,被动接受!你无力反抗,只是自己无能而已,你不可以怪任何人!

汉史趣闻

简介:撰写社会情感法律纠纷真实案例极其社会热点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