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对行为恶劣,不思悔改的人要要重罚严判,对一些初犯且善良的人应该宽容,如果反过来操作,必然会遭到反噬。农民挣钱难,如果一个小错就让其破产,无疑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错误观念,应该摒弃这种思维。
12月25号讯,江苏盐城“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被罚10万”引发热议,涉案人也是为了帮助患癌农民,私自屠宰了羊然后去售卖,虽然羊肉鉴定后没有任何问题,但当地市场监管局对涉案人辩解不予采纳,坚持罚款10万,没收羊肉,法院一审也支持重罚,目前二审还没出结果。
2023年11月21号,盐城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城中菜市场查获农民陈先生摊位摆放的6个羊头和1条羊胴体,这些肉均没有检疫,陈先生承认家里还有3条羊胴体,带领执法人员去家里办理了扣押手续。
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还对没收的羊肉羊头进行了送检,检验报告显示,羊肉农药,金属残留均达标,是合格品。之后大丰区市场监管进行了听证,最后作出罚款10万,没收羊肉羊头和违法所得的处罚,但是陈先生认为罚的太重,执法部门认定事实错误,他们一家将面临“因罚致贫”,请求撤销处罚。
盐城市盐都区法院审理判决书显示,陈先生购买的6只活羊都没检疫,售出45斤羊肉,获利180元,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证据充分,量罚适当,法院驳回了陈先生诉求,陈先生不服上诉。
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认为,陈先生早在2000年就已经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相关经营20多年,明知羊肉需要检疫却私自屠宰售卖,不具备不予处罚情形,虽然没收的羊肉检疫合格,但是售卖出去的无法检验,危害后果无法消除,所以不能从轻处罚,陈先生承认自己违法,但是他说自己也是做好事,因为卖羊的是患癌病人,急需用钱。
涉案6只羊是长安村村民顾某所养,顾某因为患癌需要钱看病,就请求陈先生帮忙把羊处理掉,陈先生因此摊上事了,顾某已经病逝,顾某家属称对不起陈先生。事实已经清楚,陈先生卖的羊肉没问题,而且是帮助患癌村民才违法的,他卖羊肉20年也没有被罚过,本身他的家庭就不富裕,鉴于此,还能对他罚10万,也真是让人气愤。
有必要对弱势人群重拳出击吗?陈先生违法屠宰售卖是错了,但是没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就应该免于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毕竟他本心不坏,罚10万对于一个患癌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无论是执法机构还是法院都应该考虑实际情况和造成的影响,小错重罚谁都不会服,也容易降低社会信任度,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可不察,对于此案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既然都患癌了,那么……何不……
扯淡去吧,生拉硬靠,陈某自己都说卖羊肉20年了!只不过这次被抓了而已,私宰被罚款的是陈某和患癌的那家屁事。
罚要罚,就是罚的太多了。5000块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