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闹得沸沸扬扬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结果出来了:男子(被告)因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女子(原告)发生关系,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已然构成了强奸罪,获刑3年。
看到这一结果,网友们一片哗然。
有人质疑女子存在“骗婚”的嫌疑,要不然谁家订婚的时候还要签下协议、按手印?而且直到现在,女方也为退还10万彩礼,亲手把未婚夫送进去吃盒饭,她的行为不地道。
当然,也有人站队女方,认为男子未免有些猴急,已经订婚了就不能再等个把月吗?正是因为没管好自己的下半身,才会被她人钻了空子。
不管舆论如何,法律规定不容侵犯,如今男子被判3年已成事实,这一场浩浩荡荡的“闹剧”,终究是作为原告方的女子赢了!
01 事件回顾
这一事件中的男女双方通过婚姻介绍所相识、相知、相爱。
5月1日,27岁的席某某携带亲属在中间人的见证下和24岁女子举办了订婚宴,并签署了一纸协议。
协议书上清楚提到了3点:
一,男方先给予女方20万彩礼的一半,也就是10万彩礼,剩下的10万等结了婚再给;
二、结婚一年后男方就要在90平的婚房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三、如果结婚前男方违约反悔了,女方就不退回10万彩礼和7.2克的订婚戒,女方若是反悔了,10万彩礼和订婚戒就要归还。
席某某及其父母、女子在协议书上按下了手印,此刻的他们还没意识到一场闹剧即将袭来。
5月2日,按照当地习俗,女方要举办回门宴,当天中午,两人就在新房里发生了关系。当天晚上,女子就报了警,声称自己被“强暴”了。
5月4日,在民警的见证下,席某某写下保证书,答应隔天中午就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女子也同意了,双方签署了调解书。
5月5日,席某某从婚房内被带走,罪名是“涉嫌强奸妇女”。
02 到底谁在说谎?
对于此事,双方各执一词。
席某某称自己并没有强迫过未婚妻,双方纯属自愿,从监控画面也可以看出,两人进入婚房的前一分钟里还亲密搂抱着,女方一脸享受,根本没有不情愿的任何表情和肢体动作。
至于女方为何会一口咬定“强奸”,就是想要抢占婚房的目的没有得逞后,恼羞成怒,故意报复男方。男方也拿出了三个证据来佐证自己的说法。
第一,女方事后淡定洗了澡,而后和席某某谈起了婚房加名字的事情,此前协议书上说的是结婚一年后加名字,如今女方改口,想要席某某立即带自己去过户加名字。席某某没有同意,女方这才恼火了。
第二,女方母亲,也就是席某某的未来丈母娘,给席某某打电话并录音,要求席某某口头承认自己“强奸”了她的女儿,并要求席某某提前给剩下的10万彩礼、婚房假名字。
第三,5月5日,也就是席某某被逮捕的当天,他收到了女方的威胁恐吓短信,女方明确说一切都晚了,她要给席某某一点颜色看看。
而女方并不认可这一说法,女方母亲出面澄清“骗取彩礼和婚房”的“不实说法”,坚称不是为了房子和钱,而是为了公平正义。
但她的这一说法显然站不住脚,如果不是图钱,为什么不归还男方先前给予的10万彩礼和订婚戒指?
03 女子赢了,其他女性却输了
不管席某某如何解释,也不管他的母亲如何在场外哀嚎、借助舆论发声,都没能改变法庭的公正宣判结果。
历经7个多月的取证和调查,阳高县法院一审判定席某某触犯了法律,3年的牢狱之灾已经是酌情考量了,至于女方,完全无罪,还被冠上了“被害人”的头衔。
从表面上来看,女方打了一场胜利的战役,赢得很彻底,但从长远来看,其他女性输了!
一、女性口碑急剧下滑。
现阶段,大龄未婚男女越来越多,男人不敢结婚的原因基本上是因为拿不出高额彩礼、买不起高价房。动辄二三十万的彩礼,普通家庭根本拿不出,本就“鸭梨山大”的男方,听闻山西大同事件后,更加恐婚了,女性的形象又被抹黑了。
二、以金钱为前提的婚姻算什么?
个人觉得,婚姻应该是爱情的结晶,再不济也该是共同携手搭伙过日子,建立婚姻的前提若是句句不离钱,那么,这段婚姻注定失败。
山西大同事件中订婚的细节就让人抓马,既然是相知相爱,为什么要签订那么奇葩的协议?
孰是孰非,不需要法院和网友来决断,两人心中已经有答案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能说,女方有骗取彩礼的嫌疑,男方也未免猴急了一些,才会让她人钻了法律的空子。不过,就算赢了,也不光彩,往后面临亲朋好友,想必也抬不起头来。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席某某当庭表示不认可,会接着上诉。不知他后续能够拿出更有力的证据来自证清白,谁对谁错,我们就要拭目以待了!
-完结-
你如何看待一审判决结果,支持女方,还是男方席某某?欢迎留言讨论。
南京一案让大家不敢扶,大同一案最好也让男的不敢恋爱和结婚,大家一起摆烂[笑着哭][笑着哭]
这可能是一个灭门惨案的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