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主动要去劳荣枝家里?熊律师质疑起哄者,死刑复核存变数

云志观察 2023-02-28 10:35:15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劳荣枝案,为何持续了3年多之久,为何已经来到最高院死刑复核阶段,仍然有人为她鸣冤?正义战胜邪恶之路并不平坦。

历时三年多的案件,主要是围绕着劳荣枝究竟是共犯还是胁从犯的问题开展的,控辩双方也一直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和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共犯的话,劳荣枝死罪难逃,劳荣枝如果是被胁迫的话,最起码她可以免于一死。

而在控方的证据当中,除了劳荣枝自己的口供、唯一幸存者刘某的证词、极少量的物证之外,其实也没有太多特别有价值的关键证据。

在劳荣枝和法子英制造的这极其恶性事件中,按照目前普遍的说法,绝大多数都是劳荣枝在娱乐场所通过色诱的方式,将受害人引到出租屋被杀害。

似乎那些认为劳荣枝被胁迫的人,对这一陈述也没有多大的疑问,最多还是老套路,说劳荣枝是被法子英逼迫那么干的。

为了证明劳荣枝是被精神控制和胁迫的,劳荣枝本人提出过想要让唯一的幸存者刘某为他出庭作证,很显然,他的这个想法有些天方夜谭。

他也曾提出过,他也将自己的遭遇告诉过他当初的一个闺蜜,这个闺蜜可以出庭为她作证,但这个申请也被拒绝了,事实上这个闺蜜也非常愿意出庭作证,为此他还写过一些文章。

而在劳荣之案进入到最高院死刑复核阶段之后,辩护律师团队当中的熊达律师将一个证人请了回来。

这个证人其实打算在二审期间出庭作证,但后来被当地公安带走,也就没能完成出庭作证的心愿,如今他已经把他的证词上交给最高院,这也是劳荣之案可能发生转折的一个关键点。

除此之外,劳荣枝最终是生是死,完全就要交给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结果了。

但在劳荣枝案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位身份比较特殊的力挺他的人,此人就是来自成都的徐律师。

他也是在网络上为数不多力挺劳荣枝的律师之一,可以说是除了劳荣枝的辩护律师之外,为他的事最操心,最积极,最奔波的人。

之前幸存者拒绝出庭为劳荣之作证,就让他非常不满,他认为应该抛下偏见,本着救死扶伤的心态去为劳荣枝作证,或许这位律师不理解,差点死在劳荣枝手上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幸存者也并没有理会。

但这位网友毕竟是一个律师,他对劳荣枝案也是非常的了解,也非常精准的抓住了本案的命脉,也就是劳荣枝究竟是共犯还是协从犯的问题。

而对于这个问题,最有可能帮助劳荣枝的人就是这个幸存者。所以这位徐律师也将所有的矛头指向了幸存者。

徐律师之前就说过,如果幸存者一再拒绝的话,他将会抛出大招,没曾想他如此言而有信,在幸存者明确拒绝出庭作证之后,他也抛出了他的大招。

徐律师表示,出庭作证应该是刘某的义务,但他却拒绝出庭,就完全是因为他有强大的背景。

而且他在本案审讯过程做笔录的时候,提供的证词也是反反复复修改,一开始说是法子英要杀了他们,后来又改口说是劳荣枝要杀了他们,在这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上,刘某就能出现截然相反的两个答案,所以看出他并不老实。

随后徐律师透露出一个惊人的内幕,在上个世纪90年代,也就是刘某和劳荣枝发生联系的时候,当时能有一辆小汽车的人就极其少,而刘某当时就有一辆红色的跑车。

徐律师表示,当时根本就不是劳荣枝色诱刘某,而是刘某主动勾引劳荣枝,他平时经常开着他的红色跑车接劳荣枝下班。

就在事发当天,他又来到夜总会门口接劳荣枝下班,可当他把劳荣枝送到家门口的时候,自己主动提出来,要上楼坐一坐,劳荣枝没能阻止成功,正好碰到了法子英,于是就发生了狼入虎口的一幕。

而且徐律师还表示,法子英以为是劳荣枝把野男人勾引到家,还对劳荣枝一顿暴打,而整个打人的过程,刘某都看在了眼里。

但也有人提出质疑,当初绑架没钱的殷某时,法子英就没有打劳荣枝,为何弄回来一个有钱的刘某反而暴打劳荣枝,或许刘某并不在法子英的计划之中。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爆料,徐律师之所以这么说,实际上也是通过劳荣枝自己描述时得知的,劳荣枝当时还表示想要和刘某当庭对峙。

其实有关于刘某是否应当出庭,外界也是比较有争议的,虽然他是案件的受害者之一,但他的证词却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证词,很多人认为,刘某应该出庭,把当天发生的详细细节说出来。

因为在劳荣枝和法子英制造的这几起案件中,基本上都是以绑架勒索再杀人的方式进行的,作案的套路非常一致,所以任何一起案件当中的事实陈述,其实对于本案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幸存者明确拒绝出庭,院方也没有要求幸存者必须要出庭作证,这其实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控方的证人可以不出庭,辩方的证人经法院同意之后方可出庭。而幸存者是控方的证人,他也不想成为辩方的证人。

这对于劳荣枝一方来说其实是一件非常尴尬又无可奈何的事情。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按理来说,刘某作为本案的受害人,他肯定会对劳荣枝恨之入骨,而他的证词又在本案当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如果刘律师说的是真的,而刘某就是要故意做伪证,又有谁能够证明他的伪证是假的?言外之意,刘某说的一切,完全可以按照他的意愿去说,而在如今的情况下,他又怎么可能说出对劳荣枝有利的证词?

有人说他良心过得去吗?如果良心好用的话,这个案子是否就不会拖这么久了?按键是要证据说话的。

为什么劳荣枝一方对于刘某是否出庭也不太过于执念,或许他们也想到了,在刘某一再拒绝出庭的情况下,即使他最终真的出庭了,可能也不会说出对劳荣枝有利的证词。

对于当下这么多人都在喊着要让劳荣枝以此谢罪的舆论,熊律师也有着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在这些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吃瓜群众凑热闹型的,他还举例说明,曾经有一个研究生想要跳楼,楼下的人居然还有刺激他的,说他不敢跳,说他为什么还不跳?

这种情况在现实当中的确存在,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很多凑热闹的人,根本不顾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的感受,所以他们的很多言论其实对当事人非常不负责任。

熊律师认为,在外界对待劳荣枝案时,很多人其实就是在起哄,他们对于本案的细节一无所知,熊律师对此也非常的无奈,同时也非常气愤。

熊律师就表示,既然大家认定了劳荣枝就是共犯,那他也想请大家帮忙解释一下这些情况。

劳荣枝的头被打扁,颅骨凹陷是怎么回事?脸上被打的缝了好几针是怎么回事?一个人民教师为什么要去出台卖淫?

这里可以不举证,熊律师请大家想想这些事情都是怎么发生的?如果真像判决书所说的那样,劳荣枝和法子英是共犯,那劳荣枝所经历的这一切,在他身上出现的这些伤痕,又做何解释?

有网友提出想要看劳荣枝被执行死刑的过程,对此,熊律师也是痛心疾首,他认为看人砍头的年代已经过去了200多年,现如今还有这样的人,足以见得法治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

关于劳荣枝究竟是不是被胁迫的?他的辩护律师熊达律师也有着自己的看法,他首先纠正了很多人的一个法理上的认知错误。

熊律师表示,像劳荣枝案这种公诉案件,对被告人有罪的举证,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来完成,在自诉案件中,证据的提供则由自述人自己完成。

像劳荣枝案,能否证明劳荣枝是主动还是被胁迫的,证据都应该由人民检察院举证,劳荣枝本人和辩护律师都没有这个义务。

但在本案中这就非常矛盾了,控方已经认定了劳荣枝是共犯,而截止到现在,一直都是劳荣枝本人和他的辩护律师以及家属在说劳荣枝是被迫的,而且在想方设法的找证人和证据。

既然在公诉案件当中只能由人民检察院举证,为何辩方还要自己举证呢?辩方的举证又是否会起到效果呢?

这其实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辩方可以提出自己“合理的质疑”,而控方必须要有排除合理质疑的证据,这样一来,整个证据链才足够完美。

这里要明确的是,并不是说任何质疑都会被控方排除,这里必须是合理的质疑,而辩方其实也提出了一些质疑。

像程序涉嫌违法,法援律师涉嫌职务犯罪,劳荣枝有哥德斯尔摩综合征,劳荣枝有被法子英殴打虐待的痕迹,有证人证词等。

但这些质疑在法院看来,是否属于合理质疑也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如果法院认定这些质疑,并不是合理的质疑,那也就没必要出具排除合理质疑的证据。

作为知名律师,熊律师肯定不会打无准备之仗,从他请来了证人向最高院提供证词这件事来看,这位证人的证词就是本案的合理质疑。

其实对这位证人的证词来说,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劳荣枝就是被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的,但它却起到了两个非常关键的作用。

①成为合理的质疑。

如果证人的证词被认定为是真实有效的,那么这份证词必然会成为便方的合理质疑,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必须给出排除合理质疑的证据。

这其实对于法院来说是一件非常难办的事,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证人提供的证词与劳荣枝被法子英控制和胁迫有非常强的逻辑关系。

因为在这位证人的证词当中,他主要讲述的就是他认识的一伙人,自称为法子英的兄弟和徒弟,而他们也控制了一些女人,他们对这些女人的所作所为都被证人看在眼里。

而这些人又说他们都是跟法子英学的,如果这一切均属实的话,这么强的逻辑关系其实是很难排除的。

②最高院要进行核实,这也会延长死刑复核的时间,正所谓夜长梦多,这也会给劳荣枝案带来更多的可能性。

对于最高院来说,绝对会认真对待控辩双方提供的每一个证据。

对于证人曹先生提供的这份证词,如果想要排除他的有效性,必须要做几方面的工作。

如何证明这些人真如证人所言那样控制女人,这一点需要核实。如何证明他们真的就和法子英是朋友,他们真的就是跟法子英学的,这一点也需要核实。

如果一切属实的话,最高院还要界定这份证词是否属于辩方的合理质疑,如果真的属于合理质疑的话,本案还真有可能发回重审。

由此可见,虽然证人的证词并不能直接证明劳荣枝是被控制和被胁迫的,但他在本案当中却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这也就不难想象,为何证人当初在二审期间直接被当地警方带走,为何江西高院不允许证人出庭,为何民警对证人说不想因为他的一言之词毁掉了警方20多年的努力。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存在故意要偏袒谁,毕竟这涉及到一个人的生死问题,即使所有人都认为劳荣枝是一个最大恶极的人,但越是这样,越要让他死的心服口服,如果还存有疑问没有解决,这对非常严谨的死刑判决来说,也不合适。

劳荣枝案进行到现在,决定其生死的就剩下最高院的死刑复核。

但对于广大网友来说,其实通过这起案件,也能够增长不少法律知识,这起案件的普法作用其实也是非常明显的。

法律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同时更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劳荣枝无论最后是否被认定为共犯或协从犯,他其实都是有罪的,这一点没有任何人质疑。

但现实的问题是,的确存在很多像吴律师所说的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嫌疑人,这类人在凶残的嫌疑人的控制下,已经不由自己的意识所支配。

虽然他们也有罪,但他们何尝又不是受害者?但对于大众的情感来说,似乎并不认同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个说法,这又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本案的辩护律师被很多网友网爆的原因所在,绝大多数网友基本站在了感性的视角看这件事,而律师必须要追求案件证据的完美。

而决定劳荣枝是死是活的关键就在证据上,如果最终劳荣枝真的免于一死,或许真的像吴律师所说的那样,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巨大进步。

可广大网友并不这么认为,这其实也可以看做是大家对于“真相”的认知层次不同导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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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2-28 11:27

    胁迫就犯罪吗?那战场上面对敌人时你选择当叛徒吗

  • 2023-02-28 20:13

    她有的是时间去报警

云志观察

简介:我和世界皆不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