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以前还是在当下,为孩子报一个兴趣班,几乎是每个家长都绕不过去的一件事,如果孩子喜欢上兴趣班还好,家长一般不需要过于操心;但如果遇到孩子不喜欢上兴趣班的话,很多家长就要抓狂和纠结,是坚持下去还是尊重孩子的选择?
在大多数家长的眼里,既然是报兴趣班,当然是要以孩子的兴趣为主,这种想法自有一定的道理,这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的教育理念也是相吻合的,但孩子仅仅凭借兴趣就能在兴趣发展方面获取成功吗?当然不是这样!道理很简单,比如,我们不能因为孩子对玩手机有兴趣,我们就以要尊重孩子的兴趣为理由,一味地迁就孩子,最后的结局肯定是不妙的。
我们在为孩子选择兴趣班时,需要关注到以下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即自主感、胜任感和需求感。
01 帮助孩子满足自主感我们知道,最有效的教育是内驱力驱使下的自主学习,这放在孩子的兴趣发展上也是如此。
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要想充满激情和动力,并持续性地完成一件事情,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这三大心理诉求:
一是要满足自主感;
二是要满足胜任感;
三是要满足需求感。
所以,我们如果想要让孩子在兴趣发展方面以饱满的激情坚持下去,并不是单纯依靠他们的兴趣就能实现的,我们还要满足孩子上述三种心理需求——自主感、胜任感、需求感。
只有这三种心理需求得到了满足,孩子才会对某件事情产生兴趣,并在兴趣的影响下,产生一种内驱力,将孩子自身的内在潜能最大化地挖掘出来。
比如自主感,以往在为孩子选择兴趣班这件事情上,名义上好像都是让孩子去自主选择,但实际上却很少或从来没有让孩子真正“当家做主”过,基本上是父母在大包大揽。
很显然,此时孩子是体验不到任何的自主感,在这种情况下,想让孩子发自内心去喜欢兴趣班,将变成一种奢望。
因此,我们家长在兴趣班的选择上,最好要变换自己的角色,做孩子的参谋,在提出建议的同时尽量多征求和尊重孩子的想法,在符合客观实际和需求的情况下,由孩子自主决定,切忌家长搞一言堂。
在这种情况下,或者说是在满足了孩子自主感需求的情况下,孩子就能比较愉悦地接受自己做出的选择,但这种理想状态能否保持下去,还需要我们在后期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否则,孩子很有可能在某一天突然告诉你:他不想学了,或者喜新厌旧想换一个兴趣班。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做家长的该怎么办呢?是让孩子继续坚持下去还是尊重孩子的选择?这是一道需要我们冷静思考之后才能做出正确决定的难题。
从家长的角度来说,当孩子参加了一项兴趣班,首先就意味着时间成本已经付出去了,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选择放弃。
可见,仅仅有自主感并不一定就能保证孩子在兴趣发展方面能够持续坚持下去,我们还要考虑孩子的第二个需求——胜任感!
02 帮助孩子获得胜任感每个孩子都天生渴望胜任感。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通过各种激励方式,让孩子感受到自己的能力、价值等,以此来激励自己不断地坚持下去。
孩子如果中途放弃,无非是觉得自己不是学这块东西的料,本质上还是缺乏胜任感。
那么,我们要如何帮助孩子获得胜任感呢?
第一,不断给予孩子鼓励和表扬;
第二,帮助孩子在兴趣班中找到“学习区”,这个学习区有一定的挑战性,但又不至于高不可攀,孩子能从中找到成就感;
第三,让孩子当父母的小老师,增强孩子的自信感。比如孩子学弹吉他,就鼓励孩子来教父母学弹吉他
第四,找到更科学、更合理的学习方法,帮助孩子减少和消除可能面临的挫折感。
03 帮助孩子实现需求感简单说,需求感是一个人的价值体现。
在职场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所做的事情能得到他人的肯定,能够充分感受到别人对自己的需求。
同样道理,孩子在这方面和我们大人是感同身受的。
如果我们大人在孩子画画、演奏时,不是给他们真诚的鼓励,而是心不在焉地玩着手机或聊天侃大山,孩子就会觉得大家对自己并没有需求感,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多余的,缺乏需求感的孩子,他们又怎能有发展兴趣爱好的强大动力呢?
光有兴趣,孩子不见得会在兴趣方面获得远超他人的成绩,要想让孩子在自己的兴趣方面发扬光大,只有让孩子具备内驱力,而这种内驱力来自于孩子的自主感、胜任感和需求感,和它们息息相关。
结语现在回到最开头所提出的问题:孩子上兴趣班产生逆反心理,家长是让他坚持下去还是尊重他的意愿?
当孩子在一项兴趣发展上投入了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如果选择中途放弃,对任何家长来说,都是不可承受的,这种成本的付出属于一种沉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审慎做出选择。
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我们首先需要考虑和权衡以下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这项兴趣班符合孩子的性格和特质吗?比如,一个喜欢安静、性格较为内向而不爱运动的孩子,篮球足球等兴趣班就不是很合适。
第二,这项兴趣班符不符合孩子的成长规律,能促进孩子未来更好地发展吗?
第三,当初选择这项兴趣班是不是满足孩子的真正需求?如果能满足,那有没有达到当初的预期目标?
孩子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往往不同,作为父母,一定要读懂孩子。当我们对上述三个方面进行通盘考虑和权衡之后,就能比较准确地做出最合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