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泰安市宁阳县,周某在宁阳大道路上看到路边的月季十分漂亮,于是在凌晨下班的路上趁四下无人将其中的一株拔下带回家,种在自家庭院大门口的空地上,占为己有!
第二天县园林局工作人员发现刚种下一周的月季景观不翼而飞,于是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丝毫不敢懈怠,通过大量摸排走访调查,发现周某家门口的月季和丢失的很相似,经过仔细对比辨别后,确实就是丢失的月季,证据确凿。民警马不停蹄赶到外地将周某抓获归案,经过审讯,周某供认不讳,此株月季确实是周某从路边盗窃所得,已被宁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不得不说,当地民警就是尽职尽责,通过6天长时间、大范围的不懈努力摸排,最终将违法分子绳之以法,办案效率就是高!
也有网友说,这是县园林局报的案,派出所部门不敢懈怠,如果是老百姓报警,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解决呢?偷月季的都能找到!为啥我的一万多的摩托被偷了怎么就找不到?
也有网友认为处罚太重,偷盗一株月季竟被拘留,处罚太重,要求违法者按原价赔偿就可以,反正价格也不便宜,哪怕再罚几百元也行。
拔两颗月季就拘留,这不是惩戒,这属于激化矛盾,把犯了小错的群众推向了对立面,滋生了仇恨。被行政拘留过,会有相应案底,无法再从事公共服务行业,如不能再跑网约车,不能跑外卖,更会造成社会的不和谐!
老百姓一定要谨言慎行,保护好自己,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