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新家后才会知道,令人苦不堪言的,不是装修翻车,而是碰到一些令人糟心的“邻居”!
我坚信,如果你正在经历一些“渣邻居”的困扰,一定感同身受~
其实对于“房子”,真的是,够住就好。装修也没必要太豪华。住着舒心,就可以了。但是左邻右舍的素质,有时候真的会影响到我们生活的幸福感。当遇到下面这些邻居,估计都有了卖掉房子的冲动!这真不是说着玩,看看就知道有多糟心了!
网友@上山打老虎:
两梯三户的房子,倒了大霉遇到两家是亲戚,然后独占公共区域,还说这是他们两家花钱的公摊面积,他们就是要占据三分之二!门口堆的全是臭鞋、电瓶车、儿童车、自行车。
我投诉到物业,物业说他们没有执法权,上门就说是我家投诉的,那两户人家就是不肯清理,然后就说让我们自己协商,这种人家协商得了吗?我的天!我特么一出门就是闻到一股鞋臭,特别是大夏天!
美家说:
遇到这种邻居,难道就自己吃哑巴亏吗?物业说没有执法权,这完全就是在推卸责任!物业有义务保持公共区域的畅通。根据《消防法》规定,不作为的物业将会受到处罚。(针对“物业”的“不作为”,业主可向公安机关或消防救援支队报告,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由公安机关或消防救援支队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网友@Emily:
邻居家鞋子这样放怎么办?开门进门都是臭鞋子,受不了!
网友@麦当当小薯条:
碰到这样的邻居真的脑壳疼!
之前隔壁一直都是空着,去年十月搬来的邻居,我就寻思着把桌子丢了,眼看着门口东西一天比一天多,立马打消了这个想法。要不是放了一个鞋柜和桌子,怕是东西都要放到我家门口了!好几次连桌子上东西都放满,不过人家也算为我们着想,给我们留了进电梯的位置……
美家说:
虽然大家都在交公摊费,但是这样的公共区域真的不适合私自占用,而且通道几乎被堵住了!仔细看会发现,就连“消火栓”都被堵住了。这样的地方真是在暗藏隐患啊!
网友@有趣的灵魂一八一:
我家住在2503,旁边的2504,大夏天的每天出趟门,3天的饭都要吐出来,物业也不作为,在别人的评论里发了一下,大家都给了扔鞋的建议,我打算就这么干!更新:8.18晚上放了两双,味道还是很重。
美家说:
不知道的以为楼主的邻居在卖鞋……这么多鞋子都摆放在入户门口,属实有点不雅观。虽然摆放在了自己的门口,也说不出什么毛病。但是好歹也得收拾利索!看上去一团糟!再加上楼主说的有异味,可见心里有多气愤了!(估计这位邻居自己也怕熏着,不乐意放在自己家里。然后,就出来霍霍别人了?)正如网友所说:但凡多点钱,就得换掉房子!
网友@金闪闪:
之前怀孕一直没有回来住,现在妈妈在这里居住,邻居家换了新主人,我家连开门都费劲,找邻居说过几次,还是这样,无语。
网友@小崔小崔出类拔萃:
上图是中间那户邻居家的狗,自从他家搬来带着一只狗就一直放在楼道里养着,我们家是都在外地偶尔回去住一下,看不见也就没管过,这次回去简直了,直接在楼道安家了,狗窝都安我家门口了!
美家指南小课堂:占用楼道合法吗?如何面对这些“渣邻居”?
可能很多人到现在依然认为,自家门口的位置,完全可以自己占领,甚至连相邻的楼道,也属于“自己家”的,所以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
然而,这是真的不懂法呀!
根据美家收集整理的资料显示,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占用楼道,尤其是“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
在《消防法》中,有明文指出,对于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而且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有关于业主私自占用楼道的说法:
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总而言之一句话:
只要你肯花时间去维权,上面这种邻居的做法,都能够得到解决!
唉,别惯着这些人了!
在哪?我来捡两双穿穿,为你解忧
无语的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