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对20岁女性殴打侵犯,《未成人保护法》成了罪犯的保护伞!

茉莉育儿说 2023-07-25 09:08:44

近期在某个社交平台上看到一个20岁女性的晒图发言:她被一个13岁的未成年男孩侵犯,并且被殴打致全身淤青,该女子当天报警了,虽然证据确凿,但是由于这个品行恶略的男孩还不满十四周岁,因为《未成人保护法》,最终这个男孩逃脱了法律制裁。

事件真相还原:男孩选择深夜作案,事件是晚上十点前后,男孩从后边勒住了女性的脖子,13岁力气不小的男孩把该女士强行往后拖拽了5米左右,同时这个女性正处于月经期,深夜她是步行几公里走回家的,所以她几乎没什么体力了,该女士的家旁边就是一块山坡坡,平时是家人用来种菜的地方。

男孩就用尽全力把这个成年的女性硬拖到了山坡上的菜地,男孩立即抢夺了女子的手机,防止女性打电话求助或者报警,然后继续把该女性拖到了路边有草丛里,迅速地扑倒了该女性,同时对该女性进行了殴打后实施了侵犯。女性拼命地喊着救命,可是已经是深夜,没人能听见,该女士恳求这个男孩不要杀他。

这是个多么可怕的事件,谁能相信这是一个13岁的男孩能做出来的事情,13岁也不小了,在学校里以及读到小学六年级了,学校里应该早就开展过法律教育了,但是这个男孩脑中却没有道德底线和目无法律,13岁就胆大包天能对一个成年女性做出这种事情,实在令人震惊。

是什么让一个13岁的男孩能做出 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来?究其原因恐怕离不开以下几点:

一、他应该是用手机或者电脑在网络上的少儿不宜视频、图片、小说等等,勾起了他的欲望,并且不成熟的孩子内心疯狂地向往着做少儿不宜的事情,他控制不了他的大脑,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所以一念成魔,就找机会对某个倒霉的女性下手。

二、家庭教育的失败。这男孩子的家长平时肯定没有正确的引导他的三观,平时没有对孩子进行严格的家教,同时没有监督好孩子玩手机或者玩电脑室看的是什么内容,任由孩子在网络中少儿不宜的内容中沉沦,甚至失去理智,丧失人性,这就是家长的监护失职,教育失败。

三、学校教育,当然这个事件中学校教育的责任是不大的,因为各个年级每个学期都设有道德与法治的课程,用心学习的孩子都能知道做人应该讲道德遵守法律,偏偏这个男孩就是漏网之鱼,他并没有把老师的谆谆教导放在心里,却选择了一意孤行的,执意去体验他这个年级不该体验的欲望。

四、作者推测:或许这个孩子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他也许懂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内容,知道自己就算犯了法也不会受到制裁,如果这是这样,那这个13岁的男孩可真是太可怕了,小时候就敢胆大到做出这种事情,长大了他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魔鬼。

结语: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但是家庭教育占主导地位,家长每天陪着孩子成长,要对孩子在家里的日常行为进行观察和监督,孩子用的手机和电脑里浏览了什么内容,这些家长都要按时地去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孩子看了少儿不宜的内容,就应该立马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纠正孩子被误导的三观和种下邪恶种子的内心,以上的内容学校教育是做不到的,所以这些对男孩的日常细节教育的责任就在家长监护人身上。孩子犯罪,家长监护人买单。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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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19

用户10xxx19

6
2023-07-25 09:44

上次强奸杀人那个出生,十三岁一米七几,一百四十多斤

用户92xxx85

用户92xxx85

6
2023-07-25 10:39

上次迎面走来一个壮汉,一米八几,体重感觉得有两百斤,问题是他还带着红领巾

月下vampire

月下vampire

6
2023-07-25 17:25

[得瑟]未必是十三岁

用户85xxx68

用户85xxx68

4
2023-07-25 10:58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司马光没有砸缸

司马光没有砸缸

3
2023-07-25 09:33

不能只看年龄也要看身高体重,有些十一二岁就和成年人一样高的

zzw50十

zzw50十

1
2023-07-25 11:17

关键是小孩都懂,利用保护措施进行犯罪

茉莉育儿说

茉莉育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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