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有一个观点,我觉得很值得重视。
这是书的第34节“教学原理”的前两句话。第一句话说:
大脑最经常的智力行为,是把一件事与另一件事联系起来,但是,大脑的最高表现,是在考虑一件事时把它拆分成部分(或要素)。
第二句:分离或分析为人的高级思维与行为提供了材料,是推理与智能性道德的基础。
我之所以说,桑代克这个观点值得重视,有三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许多人从未听过这个观点。
第二个理由是,许多人虽然常常听说和使用“分析”这个词,但实际上并不理解这词的意思。
第三个理由,根据我个人的观察,我发现比例相当大的人,在考虑事情时,完全缺乏把事情分解成部分的能力。
至于桑代克说的“智能性道德”,我们平时没听过这个词。这个词是与“教条式道德”相对的。
教条式道德是什么呢?比如,“学生要尊敬老师”“人不能说脏话”这一类,就属于教条式道德。
因为,没有人向我们解释和论证过,这样做为什么是“好”的,这样做会有哪些好的后果(以及这后果是对谁好),不这样做会造成什么不便(以及对谁不便),等等。我们只是被人要求要这样。
所谓智能性的道德,是经过自己独立思考,经过全面和细致的考虑,经过实践的试探和检验,而采取的道德原则。它不一定总是与人们熟悉的那套道德教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