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杨幂,申请强制执行!

八十一球迷 2025-04-02 12:28:44

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演员杨幂诉刘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尘埃落定。

法院认定刘某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多条言论构成对杨幂名誉权的侵害,判决被告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因刘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杨幂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一案件不仅为公众人物维权提供了司法范例,也再次引发对网络言论边界的讨论。

2023年7月,企查查APP披露的司法文书揭开了这起名誉权纠纷的细节。

被告刘某自2021年起,在多个网络平台持续发布针对杨幂的贬损性言论,其中既包含对其外貌的恶意攻击,也涉及未经证实的职业操守指控。

在累计浏览超50万次的帖文中,"丑态毕露""职业道德缺失"等表述被反复传播,部分内容甚至衍生出影射其个人品行的谣言。

法院经审理认为,这些言论超出正常批评范畴,既无事实依据,又带有明显侮辱性质,已导致杨幂的社会评价遭受实质性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刘某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发布侵权言论的社交平台主页置顶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同时需赔偿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及合理维权支出2.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特别强调,若被告逾期未履行道歉义务,法院可将判决书主要内容在媒体公布,所需费用由刘某承担。

这一条款为强制执行提供了明确路径。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执行局已依法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

根据我国民事执行程序规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可能面临财产查封、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对于赔礼道歉这种特殊行为义务,实践中法院可采取替代执行方式,例如在权威媒体刊登判决要旨,或通过技术手段在特定网络账号强制展示致歉内容。

目前相关平台已配合完成执行文书的送达程序,最终执行效果将直接影响刘某的征信记录。

作为事件当事人,杨幂的职业生涯始终与公众关注紧密相连。

1986年9月12日出生于北京市宣武区的她,早在4岁时便以童星身份参演电视剧《唐明皇》,开启演艺道路。

2006年,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毕业的杨幂凭借《神雕侠侣》崭露头角,三年后在《仙剑奇侠传三》中一人分饰两角的精湛表演,使其跻身当红花旦行列。

从业二十余年间,她完成了从演员到制片人的身份跨越,参与制作的影视作品累计获得超百亿次播放量。

在公众影响力方面,杨幂连续八年入选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其社交媒体账号粉丝总量突破1.2亿。

这种量级的关注度使得网络侵权行为的破坏性呈几何倍数放大。

据不完全统计,仅2020-2022年间,其工作室处理的相关侵权诉讼就达17起,其中12起均涉及名誉权侵害。

此次判决的特殊性在于,被告行为持续时间长、传播范围广,且侵权内容呈现从人身攻击到职业诽谤的递进特征,具有典型研究价值。

从司法实践角度观察,本案完整呈现了网络名誉权纠纷的处理闭环。

从侵权事实认定、责任划分到执行程序,每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判决书中对"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平衡论述尤为值得关注:法院明确指出,公民行使批评权利时,不得突破法律设定的真实性、客观性及必要性三重边界。

对于公众人物职业表现的质疑,应当建立在可查证事实基础上,而非主观臆断或情绪宣泄。

随着强制执行程序的推进,该案的社会警示效应逐步显现。

在信息传播即时化的网络环境中,个体言论的传播力与破坏力早已突破传统认知边界。

司法机关通过判决确立的规则,既为受害者提供救济途径,也为网民划定了行为红线。

对于内容平台而言,此类判决将倒逼其完善侵权预警机制;对普通用户来说,则是具象化理解了"键政"的法律风险。

当网络ID与现实身份的法律责任紧密挂钩,虚拟空间的行为规范正在加速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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