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为卖房,与36名男子谈恋爱,卖了同一栋楼36套房

每暮风来晚相依 2025-03-04 15:08:51

刘佳,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通过交友平台与多名男子建立恋爱关系。她以结婚为名,要求男方先买房再见家长,并承诺共同还贷。为了增加说服力,刘佳甚至主动提出支付3万元首付款,并推荐惠州仲恺高新区玖璟台、昊艺尚苑等楼盘,这些楼盘当时正推出高达十几万元的购房补贴。

在购房过程中,刘佳以“婚后加名”为由“懂事的”拒绝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并在购房手续完成后迅速冷淡,最终消失。受害者们发现,他们不仅背负了百万房贷,还发现自己的“女友”竟是同一人。据统计,至少有36名男子在同一栋楼购买了房产,而刘佳则通过销售佣金获利数百万元。网友建议这栋楼改名为“刘佳楼”。

刘佳的行为暴露了房地产销售中的灰色操作。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背景下,开发商和中介为了促进销售,不惜利用情感诱骗手段。刘佳通过“恋爱结婚”的名义,成功将36套房产销售给工薪阶层男性,而这些房产大多位于偏远地区,实际价值有限。开发商和中介从中获利,而购房者则背负了沉重的房贷压力。

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许多人通过交友平台寻找伴侣,但平台的监管不力为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刘佳的目标群体多为30岁左右的工薪阶层男性,这些男性因经济条件有限,在婚恋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刘佳利用男性对婚姻的渴望,以温柔体贴的形象获取信任,最终却以消失告终。这种情感欺骗不仅伤害了受害者的感情,也让他们对婚恋关系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刘佳的行为在法律上难以界定为诈骗,因为她并未直接占有房产,且购房手续合法。然而从道德角度来看,她的行为无疑是对情感和信任的严重践踏。在法律无法覆盖的领域,社会舆论和道德约束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对男性的情感剥削应予以谴责,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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