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注销#
1. 注销要求
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如果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此外,确保有可行的用户妥善处理方案且已妥善处理用户善后问题。
2. 办理材料
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印章的终止经营电信业务书面申请,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经营许可证编号、申请终止经营的电信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同意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决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公司关于解决用户善后问题的情况说明,包括用户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用户意见汇总、实施计划等。
公司的经营许可证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办理流程
企业向原发证机关提交注销申请及相关材料。
原发证机关收到申请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
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原发证机关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对于符合终止经营电信业务条件的,予以批准,收回并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相应的电信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