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钱了!退钱了!3月31日前申请!

开封网 2025-02-14 11:00:5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指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自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界面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我知道了】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

勾选单户核对清册点击【下一步】。

查看并确认结报单查看申请退付手续费金额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点击【申请退库】。

系统弹出提示框点击【提交】。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扣缴义务人办理退付手续费时选择的银行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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