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熊志
(作者熊志,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买房也有“冷静期”了?近日,长沙市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实施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承诺。文件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7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确保执行透明。

买房交了订金,7天的“冷静期”内,购房者能像电商购物那样,随时无理由退款。长沙县的这一房产新政,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充分保护,也有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的信心。
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于普通的购物。它牵涉的资金数额巨大,而在预售模式下,商品房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有的开发商或者销售人员为了完成业绩,在前期虚假宣传,引诱购房者付款,等到购房者发现问题时,已经追悔莫及。
购房者投入巨额资金,却无法享受到“退货”权利,处境极为被动。这不仅可能给购房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埋下各类纠纷隐患。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往往陷入漫长的维权之路,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在此背景下,将“7天无理由退订”政策引入房地产市场,其实是给作为消费者的购房者更多的自主选择余地。
在宝贵的“冷静期”内,购房者可以更加理性地决策,对所购房产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一旦发现问题,便能及时“撤回”交易,从而有效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面临的损失。试行买房“冷静期”,让商品房的交易更加透明、公正,确实会增加开发商的销售成本和压力,但从长远来看,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一方面,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更有信心,可以激活消费热情;另一方面,“冷静期”的退款机制,能够倒逼开发商专注于住房品质的提升,用品质和服务吸引购房者,而不是靠虚假宣传诱导来提升业绩。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对现有购房交易流程的改变,落实起来还涉及诸多问题。
在具体的执行环节,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积极作用,督促开发商遵守规定。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无理由”的条件,堵塞相关漏洞,防止退订政策成为某些开发商刷成交量的工具,确保将“7天无理由退订”的新政落实到位。
商品房的买卖,毕竟不是去菜市场买白菜,这种涉及巨额资金的大宗消费,更需要尽力确保交易双方的公平、公正,要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避免冲动型、诱导型消费引发的纠纷。
其实,在长沙县推行购房“冷静期”之前,国内不少地区已经开展了类似的探索。这一对交易双方更公平的购房举措,值得在更广泛的范围推广,成为行业发展的共识,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