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声往事:2016年《德云社家谱》,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

我就是个码字的 2023-06-19 16:40:18

曹云金这个人很聪明,郭德纲也很聪明,但这两个人都有一个弱点,江湖气。

2016年的师徒之争起点是八月底发布的《德云社家谱》,围绕着这部家谱,郭德纲的江湖气和曹云金的江湖气都淋漓尽致表现了出来。

对于曹云金来说,面对郭德纲亲自发到社交平台的《德云社家谱》和“逐出师门”声明,他当时的最佳选择和最差选择是什么?

最差选择自然是曹云金后来所做的,他发了一篇六千字长文公开怼郭德纲,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师徒大战。

这个选择之所以是最差选择,看结果就知道了,曹云金在气场上和内容上确实没输,而且还用几个“提醒”让郭德纲闭上了嘴。

但是,曹云金在现实中输了个一塌糊涂,商业资源断崖下滑,本来蒸蒸日上的演艺事业走了下坡路,一度连过气明星才玩的直播带货都搞不了,满网都是骂他“孽徒”的,这种悲催的情况一直延续到2023年。

回过头去看,曹云金的六千字长文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个最差选择,如果他选择默不作声假装看不见,其效果反而可能会更好一些。

从2010年到2016年,曹云金在演艺圈的走红程度直逼郭德纲,三上春晚参加各大卫视综艺,影视剧和商演应接不暇,商业资源可以碾压郭德纲之外所有德云社演员,处在高位的曹云金如果完全不搭理《德云社家谱》,甚至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态度,其效果不敢说多好,至少也比发那篇长文强。

可惜,曹云金那时候还是太红了,年轻气盛,觉得自己可以一吐多年的心里话,顺便再提高一下热度和关注度,所以也采用了江湖气对江湖气,最后“小江湖”着了“老江湖”的道,被玩惨了。

其实,曹云金当时还有一个更有利于他的最佳选择,那就是以《德云社家谱》涉嫌不正当竞争的名义起诉德云社侵犯商誉。

首先,曹云金已经不是个人,而是公司老板。

曹云金在2010年10月20日注册了星月时尚(北京)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就是他自己,此时他刚离开德云社。

2012年曹云金又开办了“听云轩”相声小剧场。

也就是说,曹云金不仅是公司老板,同时也是相声团体的班主,从商业角度衡量,他的公司老板身份和王惠是对等的,相声团体班主的身份则和郭德纲对等。

员工离职创业,那他的身份就不再是员工,再遇到原公司老板的话,由于双方是同一个行业,那就不仅是同行的关系,同时也是竞争对手的关系。

搞清楚这个问题,很关键。

其次,看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有一条是关于“诋毁商誉”的,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诋毁他人商誉可能形成对他人企业、商品或“老板”的负面评价,削弱竞争对手对顾客的吸引力,从而争夺和扩大自己的市场,该行为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市场竞争关系,是不正当的、违法的。

我们已经确定了前提,德云社和听云轩是市场竞争关系,王惠是德云社公司老板,曹云金是星月时尚老板,郭德纲是德云社班主,曹云金是听云轩班主。

原则上来讲,如果德云社公司发布了针对星月时尚公司老板声誉和商誉不利的虚假消息或误导性消息,都会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德云社家谱》发布之后引发了社会舆论,曹云金被扣上了“欺师灭祖”的帽子,其商业资源不断下滑,即使到了2023年,依然有一些德云社的拥趸在攻击他。

与之相反,德云社从2016年之后不断在抢占各种综艺和晚会资源,和听云轩形成了此消彼长的商业竞争态势。

也就是说,从双方的前提和结果看,郭德纲和曹云金,德云社和听云轩之间,就是一场赤裸裸的商业竞争,是不是存在不正当竞争,那就要看《德云社家谱》是否存在问题了。

关键,《德云社家谱》的内容

2016年《德云社家谱》最受关注的一页是关于一条“清门通知”的,郭德纲也单独将这一条拿出来,证明这也是他特意向外界标明的重点内容。

这段内容就是“另有曾用云字艺名者二人,欺天灭祖悖逆人伦,逢难变节卖师求荣,恶言构陷意狠心毒,似此寡廉鲜耻令人发指,为警效尤,夺回艺名逐出师门”

错别字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就看这一段话是否有《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描述的“诋毁商誉”或“侵犯名誉权”行为

欺天灭祖,这个词太大,历史上能当得起这个罪名的人估计也不多,好像在玄幻小说里才经常出现,相声行业里更是没听说过,如果有的话,调侃国难、调侃烈士和调侃升国旗仪式估计才够得上。

除非德云社能举出相关具体事例证明曹云金有这么大的罪过,不然就涉嫌“捏造虚假信息”。

悖逆人伦,历史上最著名的悖逆人伦者大概就是刘宋皇帝刘子业了,这个罪名同样大得吓人,而且容易让人往歪处想,还是那句话,除非德云社能拿出过硬的证据,不然这四个字也存在很大问题。

逢难变节,应该是指2010年的八月风波,曹云金是10月份才退出的,事情已经过去两个月,德云社已经复演,不存在“逢难”的问题,变节,则更无从说起,如果员工离职创业都算变节的话,那这个社会就乱套了。

所以,逢难变节用词够狠,但和曹云金并没有关系,德云社用这个词形容曹云金,同样涉嫌捏造虚假信息。

卖师求荣,这句话如果用在曹云金身上显然就更有些不合适了,因为曹云金在退出德云社之后一直没否认自己是郭德纲徒弟,更没有“出卖郭德纲”的行为。

有网友说曹云金在《吐槽大会》上讽刺过郭德纲,拜托,那是2017年的事,两人都已经不是师徒而是赤裸裸的竞争对手了。还有网友说,你说前任师父不好也不行。这样的网友,一般认为都是在内涵老郭。

如果说退出德云社就算“卖师”的话显然太过分,如果说参加央视春晚或加入曲协算“卖师”的话,那岳云鹏和高鹤彩又危险了。

所以,这个“卖师求荣”也需要德云社给一个详细解释,不然的话也是一个雷。

恶言构陷,对于曹云金来说,同样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毕竟他2016年之前没说过德云社和郭德纲的不好,当然,你要说曹云金私下里给谁谁谁吐槽过郭德纲,那这就属于强词夺理了,要是这么算的话,估计全国没多少人是清白的,有几个人谁没私下吐槽过领导?

意狠心毒,寡廉鲜耻,这就属于形容词了,没有探讨的必要。

综合来看,德云社给曹云金扣上的几个“罪名”较真的话显然都是存在问题的,主要问题就是没有详细说明,也没有证据,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很像“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也就是说,《德云社家谱》涉嫌不正当竞争。

这个观点并非笔者个人独有,早在2016年《南方都市报》就发表过文章“法律如何评价郭德纲的家规与曹云金的艺名”。

文章中提到了“德云社所谓的“家规”只能理解为公司内部管理模式,不能代替法律文本”,同时还提到了“(清门通知)带有明显贬损和侮辱性词语表达,可能涉嫌人身攻击或侵犯名誉权”。律师这个职业和普通人不同,他们衡量事件的主要标准就是法律,不容易被带节奏。

最后,曹云金该怎么办?

2016年时面对《德云社家谱》,曹云金下策是发文回应,中策是假装不知道,上策就是直接以“不正当竞争”或“侵犯名誉权”起诉德云社,可惜,年轻气盛的他选择了下策。

那么,到了2023年,曹云金还能就此事起诉吗?够呛,因为“不正当竞争”有追溯时效,2016年太远了。

但是,如果曹云金能够证明《德云社家谱》给他造成的商业侵害和名誉侵害依然在延续,还有人拿“欺师灭祖”和“逢难变节”的话在骂他,没准儿他还可以提出诉讼。

当然,郭德纲和德云社也不是吃素的,他们在《德云社家谱》里做了一些风险规避,没有点名曹云金他们,只用了“曾用云字艺名者二人”。

也就是说,如果曹云金真的起诉,德云社方面可以一招破敌:曾用云字艺名者二人,这句话里没有曹云金,是他自己想多了。

最有趣的一幕来了,如果德云社声明“曾用云字艺名者二人”里没有曹云金,那就意味着曹云金还没有被清门,他依然还是郭德纲徒弟。

徒弟!师父!

你瘦了。您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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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相声曲艺科普,怀旧影视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