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发布重要通告!大整治,即日起至12月底……

笔尖下的故事 2024-08-16 21:45:01
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多业态混合经营体等重点领域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抓好当前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要求,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业态混合经营体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整治范围 (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二)人员密集场所。 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车站、儿童福利院、旅游景区、私人影院、电竞酒店、高层建筑以及各类集体宿舍、食堂等场所。 02 整治重点 (一)火源管理。 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监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二)电源管理。 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安全疏散条件。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五)防火分隔。 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六)消防设施设备。 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七)管理责任落实。 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八)初期火灾处置。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01 整治举措 (一)单位场所自查。 单位场所要针对重点整治8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整改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开展自查,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二)基层组织排查。 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要组织发动综合执法队、基层消防站、社区网格员队伍等基层监管力量,深入开展防火检查。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立即抄报相关主管部门,移交辖区消防部门。 (三)行业条线检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所属行业系统单位的排查整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消防综合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要采取集中检查、专家会诊等形式对重点整治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发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实行舆论监督,鼓励群众通过政务热线12345、网站、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尤其是违规使用明火、锁闭安全出口等显性高风险隐患,对举报属实的,落实奖励政策。 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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