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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远远比电视剧要荒唐得多!
伴随着生活娱乐的多样性,人们接触到了更多的花花世界,不甘于平淡的人,在外不断追求着新鲜感,江苏一位老板跟醉酒女发生关系,原本以为是你情我愿,却没想到冲动之下竟然酿成了一桩悲剧。
姜某,江苏镇江市人,年过40岁的他事业有成,也有家室、有儿女,家庭生活不咸不淡;但是姜某经常需要在外应酬,经常都会遇到令人心仪的美女,姜某财大气粗,出手又阔绰,在外也跟女性保持着一些不正当关系。
在一次出入酒吧时,姜某认识了30岁出头的王小姐;身材、样貌都较为出众的王小姐被多人搭讪,但每个人都失望而归,姜某也走到她身边,他熟练地掏出豪车钥匙放在台子上,又点了一杯极为昂贵的红酒送给王小姐,这一举动引来了她的注意力。
在交谈过程当中,姜某时不时透露自己的个人财力,王小姐也听出了几分意味,并以醉酒为由让姜某送她回家,这一次姜某规规矩矩的将王小姐送到了家门口,又留下了王小姐的个人联系方式。
姜某跟王小姐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时不时还给她发“520”这样的大额红包,在轮番的攻势下,姜某在私下里又约见的几次王小姐,然而每次都是“点到为止”。
在相互了解的过程当中,王小姐知道他有家室,而姜某也知道她有男友,但两人都心照不宣地继续来往着。
联系了一个月之久,姜某就跟她说自己的朋友乔迁新居,在豪宅里面举办宴会,他特意邀请王小姐一块赴约。
姜某携带王小姐参加聚会,朋友也都非常识趣地给足他面子,两人在宴会上多喝了几杯,王小姐略有几分醉意,姜某就提议送她回家,两人也不是第一次同乘,王小姐也没有拒绝。
然而这一次两人在车上却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姜某心满意足后将王小姐送回了家,就在回程时又收到了王小姐的电话,王小姐说刚才她喝醉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他不回来说清楚,她就去报警。
姜某又驱车返回王小姐住所,对于王小姐的这份说辞他无法接受,姜某已经跟王小姐来往了一个多月,私下里也见过几次,每次王小姐的态度都非常暧昧,虽然这次喝了一点酒,但王小姐也没有拒绝他,两人完全是你情我愿,不存在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但是王小姐一口咬定自己喝了很多酒,根本无法反抗,只能任由姜某摆布;两人无法达成一致,姜某就问她怎样才肯放过自己,王小姐什么都没有说,始终都在说一句话:“这件事你看怎么办!”
姜某听不太懂她的意思,但还是表示愿意花点钱,然而王小姐依旧什么都没有说,姜某准备给她几万元,但王小姐还是同样的一句话:“这件事,你看怎么办。”
姜某又准备加几万元,但思来想去,自己是不是遭遇了“仙人跳”,姜某一气之下离开了,正当姜某考虑要不要彻底断掉这份感情的同时,他接到了警方的传唤电话,王小姐竟然真的报警了。
姜某有恃无恐,认为王小姐就是想要敲诈他一笔,在相关的调查取证当中,警方发现王小姐在当时确实处于醉酒的状态,防卫能力削弱,姜某的几个朋友虽然不知道王小姐醉成什么样子,但事发当晚王小姐跟他们都喝过酒,确实喝了不少,警方将这些证据转交给了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以QJ罪对姜某提出公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
QJ妇女、JY幼女,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经法院审理,认定姜某趁王小姐醉酒时强行发生关系,构成QJ罪,判处其三年零六个有期徒刑。
听到这样的审判结果,姜某实在难以接受,他始终坚称两人在这一个月内来往十分暧昧,事发当晚他也没有强迫她。
但暧昧和发生关系完全是两码事,若是王小姐没有主动提出或者说没有这方面的意向就涉嫌QJ罪。
姜某在婚内跟多人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在道德方面应当给予严厉的谴责,但在这起事件当中到底是谁之过呢?姜某提出了上诉,二审结果还未宣判,姜某是不是构成QJ罪还是一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