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温州乐清的陈女士,就碰到了一件糟心的事情,她的父亲病故后,她摆了两桌酒席招待亲朋好友,却不想,在取父亲骨灰的时候,村干部通知她:骨灰要被扣留3小时,而且还要罚款5000元。
听到这个消息,陈女士一下子懵了,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她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但随后村干部的一番话却让她哭笑不得!村干部说:骨灰必须扣留3小时,还要对她罚款5000块,就是因为送往殡仪馆后家属禁止摆桌,哪怕是半桌都不行!
陈女士说,父亲是7月11号去世,12号下午3点多送到火葬场,骨灰就存放在殡仪馆,准备等第2天早上再去领回来,当天晚上陈女士带着亲朋好友在一家小饭馆简单的吃了一点饭,毕竟大家都是因为自己父亲的事儿,才跑了一趟,总不能让大家饿着肚子回去吧,是不是?
但就是这一件合情又合理的事情,却违反了上级的规定!陈女士第2天来到殡仪馆取骨灰盒的时候,被告知骨灰要扣留3个小时,而且还要被罚款5000,如此规定,陈女士当然不能接受。
对此,街道办的主任说:根据上级规定,如果遗体没有运往殡仪馆,那么,是可以摆5桌以下的酒席,但是遗体送到殡仪馆之后,半桌都不能摆,说到骨灰被扣留的事儿,他表示这是上级要求。
当被问到,为什么遗体送到殡仪馆之后,不仅不能摆酒席,而且还要扣留骨灰,另外罚款5000,这是依据哪条法律规定的时候,主任表示:不知道,反正这是上级的要求。
说到这里我也比较好奇,这个规定到底是由什么部门制定的,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那么这个部门的相关领导是不是违法?
家里有人去世了,亲朋好友过来帮忙,难道连饭都不能吃一顿,必须得饿着肚子回家吗?上面的这种规定,是不是管的太宽了?还是说陈女士在招待亲朋好友的时候没有叫上村干部一起吃一顿,所以怀恨在心故意刁难?
我想,这件事情老百姓们应该都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吧!本来家里面有人去世,这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这个时候是需要亲朋好友的安慰和帮助,大家聚在一起,这既是一种情感的凝聚,同时也是对逝者的悼念,我就想知道,这种行为到底影响到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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