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汉中公安汉台分局七里派出所在辖区一民房查获“加特林”、富贵礼炮等各类烟花爆竹254箱。#汉中头条#
经查,该批烟花爆竹系严某于2024年底采购,进价30000元,准备春节期间售卖牟利,被查时全部囤积于租住的民房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严某已被行政拘留十日。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