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被北京市西城区卫健委行政处罚3万元

反诈妖妖灵 2023-06-11 12:53:42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卫健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京西卫公罚(2023)170号】,对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罚款30000元。理由是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并且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遂即作出上述处罚。

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7日,注册资本14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惠,王惠为大股东持股99%,另一股东王俣钦持股1%,王惠任执行董事,王俣钦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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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违法案例揭示,普法教育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