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争议的大同订婚案,一审延期,再延期后判男子三年有期徒刑,男子不服表示当庭上诉,但到了二审,还是延期再延期背后的真相大揭秘
原来在律师界还真有人坚持判男子有罪的。她们认为强奸罪要求的门槛很低,很难达到疑罪从无的原则,既使在某些场合的一句话,就可以定强奸,想推翻很难,很难。该播主认为,男子想无罪,必须铁证如山。
c我本能的认为该播主混淆黑白,颠倒是非。逻辑思维错误灬而应饭是,要判男子有罪必须铁证如山。
该播主发视频时完全忘记了訂婚强奸案备受争议的焦点不在于奸的问题,而是在女方具有较大的骗婚嫌疑。所以该判决的门槛必须要求很高,要判男子有罪,必须铁证如山。法院必须有铁证如山的证据才能判男子有罪!因为,本案中,女方具有较大的骗婚嫌疑。现实生活中,女子拿了彩礼,房子加名,三月或半年之后,提出感情不合离婚的不是个例。这样不仅彩礼可以据为私有,还可以分割房产。然尔不幸的是该播主却要求男子想无罪,必须要有铁证如山的证据。是不是本未倒置,缘木求鱼。
涉案男子被人栽脏陷害,身陷污泥不能自拔,请问播主,到什么地方寻找铁征如山的证据。这不是胡说八道是什么。简直是疯心病狂。道德沦陷而不知。还自以为是的很懂法而去普法。
我们的法律是讲公平,正义的,能够站出来发视频的都是社会的精英,高级知识分子,最基本的要有是非概念,良好的道德品质,文化修养。男子花钱本意是娶个媳妇,生儿育女,强奸的动机是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快乐一下,让女子大呼小叫的喊救命吗?既然这样为何不带一个女人到酒店开房。二三佰快钱就搞定的事,为后大费周折
要判男子有罪,必须有铁证如山的证据。女子自愿进入婚房,多次留宿,坦然面对男子脱衣,睡觉,洗澡,。告男子强奸,目的何在,播主也要发视频博取一下大家的欢欣。
我国对强奸成年女子的定罪标准是什么?没听到女律师阐述,好像是插入说。为什么避而不谈,既然官方没有辟谣女子处女膜是完整的,何来的强奸之说。
法律办案不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吗?怎么在特定场合的一句话推翻就很难,很难了?即然在特定场合的一句话不能推翻。那么这和刑询逼供有什么区别。
来源,征者之魂,,肉熟了还嘴硬
;违背伦理道德,必然是违背法律的行为,因为法律是建立在伦理道德基础上的,是维护社会的公俗习俗的。违背公序习俗,伦理道德的事,勿用置疑,必然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只有谁持良好的公序良俗,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才能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减少杀人灭门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