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虽然现在李梦和张隆已经领证结婚。但毕竟当时插足人家婚姻的时候,是只三当三,这个是洗脱不了的。球迷和媒体人也都纷纷对李梦事件发表看法。
篮球评论员杨毅在自己的一个体育节目中再次谈到了李梦与张隆事件。
杨毅说,中国女篮成绩好,这个大家庭离不开李梦。你记住了,在竞技体育有一个原则就是成者王侯败者贼。赢了什么都好说,你有实力,那么自然会有人来维护你。如果李梦这事件是发生在演艺界,估计早就塌房了。
杨毅还说:去年的时候,中国篮协就对李梦事件进行冷处理,中国篮协不想把事情搞大。因为当时球迷对中国女篮都是非常支持的,篮协处理狠了,相当于给中国篮球添堵,也是给中国球迷添堵。
确实如杨毅所说,中国有句话“客大欺店,店大欺客”,如果你有能力,那么犯一些错误,会有人帮你开脱。相应的,如果没有能力的话,相当于身上就没有“护身符”。那么犯一点小错误,就可能会被狠狠修理了。
李梦对于中国女篮来说,重要程度不用多说了吧,她是中国女篮的明星球员,没有她中国女篮的实力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篮协与姚明是不会放弃她的。
那么李梦事件最终会何去何从呢,大概率来讲,篮协是不会出重手的。而且这事其实是发生在去年,当时篮协就亮明态度了:“弃卒保车”,只是把领队张隆给开了,唯独没动李梦这个“车”,她对于中国女篮这盘棋来说,就是大车啊。
这样篮协永远都是垃圾….三观不正
李梦的护身符就是张领队,护的多严实!
任何护身符都不是知三当三的挡箭牌,恭喜篮球圈加入了“贵圈”。
功劳再大,大的过战斗沙场英雄吗,难道有功就可以无视国法吗
世锦赛半决赛决赛李梦没出场,中国队照样打的很好。
也是无语,谁给她的后台?现在是教大家社会乱搞吗?
[吃瓜]希望大家能清楚,李梦当小三只是道德问题,主要问题是她在互联网传播色 情,前妻发出来的不雅视频照片就是证据,互联网传播色 情哪怕只传播给一个人也属于违法,还给她洗白就相当于给她洗清罪行,别被小三这道德问题而掩饰掉另一条违法的问题。
地球不是缺了谁就不转了,当年男篮大姚退役,现在联哥重伤,男篮还不一样挺了过来?
是不是李梦杀人了,也不判死刑,因为成绩好,可以这样理解是吧
上面有人!还有张隆赵虎护卫
不能让违背道德违纪违法的人理直气壮!让受害者!委屈受辱
怪不得瞅着面相轻浮,兄弟们,找媳妇可得看准了,说不准哪天就把内蒙古大草原的草皮批发回家了。
杨毅在煽风点火!
这样中国篮球走不远,歪风邪气太重,和足球一样
开除吧三大球不能变成小三球
女蓝可以改名了,中国女蓝小三队[呲牙笑]
真厉害,李三[呲牙笑]
她身后一直有人在力挺,篮协现在基本和足协一样,姚明难辞其咎
还是李小三牛逼,不得不服[点赞]
大家有没有想过,图片是谁截得屏?男妻怎么会有?
确实是大车!只是知三当三的大车,不知道是否是国际大巴还是国内大巴!
国家队应该有国家队的纪律吧!不能因为她有功就能让纪律靠边吧!如果这样那往后在有什么梦出来了。也可以这样嘛
炒作人家私事,无聊
道德败坏,违法乱伦,必须清除[得瑟][得瑟][得瑟]
处理李梦?真是踏马笑话?无事生非,颠倒黑白,坑害李梦的自媒体撰稿人应该抓起来受到法律的制裁!
真这样处理,以后三,四…十都不是事,没有好东西。
有一就有二,不能这样开先例
公共汽车?
鞋子破了[吐舌头眯眼睛笑]
建议给奥运冠军发免死金牌。
姚明领导的篮协出了一个吕奉先一个貂蝉-绝配啊[笑着哭][点赞][吐舌头咯]
太绿了
这个大傻跟李梦,根本不值得
女蓝小三的摇篮[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张隆也应该把他前妻的红尘之料报出来啊
篮协!明目张胆!坦护张隆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成绩好是集体的力量!国家荣誉!出了这样的事!有损失集体形象
报喜不报忧而已,一视不同仁!
其实当今社会很正常的事,又不是卖淫嫖娼,只不过老男人没处理好。就法律层面,现在不是私生子都可以上户囗并分家产,这才是最恶心的。
支持篮协。
人家私人感情关你何事?
有成绩就是护身符,因为顶尖的优秀运动员是不可替代的,现在女篮真找不出替代李梦的。最后处理估计是一年不招入国家队。
公开他人隐私的受害人是广大青少年,非李梦本人,所以不管任何人的隐私包括像劳荣枝这样的杀人犯也有隐私保护的权利。为此国家刑律规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者和法盲都应好自为之,不要图口舌之快,更不要当中山狼继续猖狂不息。
判断李梦是否违法、违反道德规范的唯一标准应是:她最终是否与领队合法地领证结婚。苦是,即说明她二人未有违法行为,未为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坎也不需承受道德上的谴责;若她二人最后未合法地领让,那是违反道德标的乱搞男女关系,即俗称的小三行为 ,是要受到道德谴责的。但,事实是人家二人己是合法的夫妻了,应尊重她们二人的自主选择。现在来谈论人家是否违反道德标准,应受道德谴责有意义吗?人家的婚姻,人家自己做不了主,还要别人来强加给她吗?这事纯属人家个人私事,本不应该造成现在全网对人家指手划临脚、胡乱点评的情况。但,现,它偏偏就出现了,甚至用一些“伪道德”来随论人家个人的私事,常胡绞蛮缠,哭穷卖惨来博同情、博眼球,带偏节奏。若这事发生以来,非要说有人有违法行为,违反道德标准,该受道谴责的话。那违法和不道德并应受道德谴责的人应是原领队的前妻。公开网上发布人家小姑娘的隐私照,这即违反保护公民隐私的法律,同时,也是不道德,并应受道德谴责的。
典型双标
杨毅,你继续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