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14岁学生用绳子从学校逃出,和人发生关系,被定聚众淫乱

可儿趣事 2024-05-28 22:16:33

事件来源:

红星新闻

可心今年14岁是新蔡县南部某乡镇中学的一名学生。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到校外“鬼混”了一晚,自己被定性成“聚众淫乱”。

她不知道将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只关心自己没有怀孕就好。

通往可心家的小路

可心其实早就不想上学了

小学毕业后,被姑姑安排进了县城的私立学校,但她不愿意在那待,后来又回到了熟悉的镇上读初中。

但可心依旧是无心读书。

在“社会”上认识了一些人,其中就有16岁辍学在鱼粉店打工的小美,以及小美的男朋友史某,和史某的朋友张某。

当在学校不顺心的时候,可心就和史某聊天,渐渐熟悉,成为朋友。

3月10日,他们约好一起出去玩

3月11日晚上,下晚自习后,可心到校门口买了肉夹馍。

史某和张某开着一辆白色轿车在校外等候,并带来一条绳子,可心接过绳子又回了学校。

她要等待宿管阿姨熟睡后再行动。

11点,可心从宿舍的三楼来到了二楼,从二楼走廊用绳子降到校外的地面,顺着绳子逃了出来。

跟随她出来的,还有她的同学,13岁的小丽,出来后,她们坐车和史某去了县城中心闹市区。

史某说要去宾馆取充电器,可心和小丽就跟着他去了宾馆房间。

史某又提议去酒吧消遣,然后他们去酒吧要了24支小瓶啤酒。

可心喝了一瓶多,小丽喝了不到两瓶。

期间,史某还叫了另外一个朋友,包括给他们开车的戴眼镜的司机,四个人喝完其余啤酒。

喝到凌晨一点,

中间叫过来的男人走了,史某也叫司机去休息,约定三点再过来拉可心回学校。

四个人就回了宾馆

小丽坐在椅子上,头靠着墙,看起来有点难受,可心躺在史某的床上玩手机。

史某和张某去过卫生间后,张某要躺在可心的床上,可心叫她去史某的床上。

张某和史某在一起聊天,小丽肚子不舒服,说想吐,可心叫她去卫生间吐。

小丽去到卫生间后,张某就把灯关了。

然后就脱掉可心的衣服,和可心发生了关系。

随后,史某也和可心发生了关系。

事后警方询问可心,她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

可心说不是自愿的,当时反抗了,踹了对方,但对方力气很大,按住她的手。

警方问她为什么不呼救,她说宾馆四楼里其他房间里没有人,呼救谁呢。

她的说法和其他几个人说法不一致,他们说可心是自愿的。

小丽说,当时可心和她说,你在这里坐着不尴尬吗?叫她去卫生间,并且把手机音乐声音调大,以掩盖声音。

可心的身世

可心在不到一岁的时候,就被妈妈抛弃,一直跟着姑姑长大。

可心的爸爸,因口齿不清,家境贫困,娶了一个贵州的女人,生下3个女儿后离家出走。

由于可心爷爷年龄太大,父亲还要上班,已经出嫁的姑姑就接管了可心。

可心6岁的时候,回到老家新蔡上学。

去年秋后,学校没收了可心的手机,可心就不想上学了。

姑姑怕她学坏,就带她到自己打工的阜阳,一直待到春节。

年底,可心看到同学直播,和同学联系后,瞒着姑姑和同学离开了姑姑家。

姑姑找不到可心,报警得知,可心被接到男同学家。

男同学大她两岁,还和可心发生了关系。

当警察问她,是不是自愿的,可心说开始没有同意,后来同意了。

从这以后,姑姑更加留意可心的安全问题。当可心从学校逃出来的第二天早上,姑姑正好打电话问可心的班主任,可心在学校怎么样。

老师说昨晚可心从寝室搭绳子出去了,姑姑急忙辞工去学校,问及为什么从学校去外面,可心说前天有人打她了。

11日晚自习,她被同学叫到厕所,让她跪下,其中两个同学用脚踹她,打脸扇耳光,另两个女生拍照,挨打的也有小丽。

她在学校受了欺负,觉得史某能给她解决这个问题,才和他出去的。

小丽和老师说了出逃一晚的经过,老师觉得应该报警。

可心姑姑就报了警

姑姑看到张某和史某都是二十多岁,其中一个一米八的大个,很胖。

据交代,张某还提前吃了伟哥,当时也戴了避孕套。

和可心完事后,张某还用手机打字的形式问可心,能不能和小丽发生关系,可心说小丽还不满14岁,还没有谈过男朋友。

凌晨三点的时候,戴眼镜的司机又来到宾馆,要把可心和小丽送回学校。

史某让他和可心在宾馆里等着,他和张某则带着小丽去拿胃药。

司机和可心在宾馆等了十几分钟,也没有见史某回来,于是下楼去找他们。

警方怀疑在司机和可心两人在宾馆独处时,也发生了关系。

因为现场也提取到司机的分泌物,但可心失口否认,只说和史某和张某发生了关系。

凌晨四点,

可心和小丽翻墙回到学校,由于寝室还没有开门,她们在厕所里待着睡着了,五点宿舍开门,才进到宿舍。

早自习被同学报告老师。

目前,姑姑已将可心送到了贵州妈妈身边。

在妈妈这里,可心没有什么期待,唯一期待的是妈妈答应给她给新手机,这样她就能和同龄人聊聊天。

可心不明白聚众淫乱意味着什么

当时警察问她知道张某吃了伟哥吗?

她说那是啥,自己也没有学过性知识,因为上这样课的时候,老师是让她们自习。

她担心和同学发生关系那次,没有戴避孕套会不会怀孕。

这个案子,警方最初认定案件性质为“聚众淫乱”,后又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

史某和张某在羁押期满后获释,检方未予批捕,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当地警方先后两次向县检察院申请报捕,均被驳回。

警方向驻马店市检察院提请复核。

5月23日,

新蔡县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有些事实还没有查清,还涉及其他案件,“待警方查清后再报捕。”

网友讨论

有人认为

不管愿意不愿意,可心未成年都应该被追责。

有人则认为

强奸案绝对不能随便立案调查,女方已经年满十四岁又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男生确实无罪。

你觉得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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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儿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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