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霸凌事件能用“极端欺辱”来形容,大同霸凌事件拉低了校园霸凌的下限!
霸凌事件常常发生在中学时期,而这次的霸凌事件却发生在四年级的学生之间:两名四年级的男生对另一男生长期实施霸凌行为,殴打、欺辱,甚至性侵!
近日,一段山西大同小学生欺凌事件在网上疯传,让人看了心寒,这些才四年级的孩子,竟然做出了如此恶劣的事情?他们的心理到底是怎么扭曲的?
据了解,这起事件发生在山西大同一所小学,两个男生长期欺负一个同班男生,从二年级下半年就开始了。
事件回顾:工作组连夜进驻学校调查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9月23日晚,大同市教育局发布了相关通报。通报称,网络反映大成双语学校发生同寝室小学生欺辱事件,大同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连夜派工作组进驻学校,及时开展了相关学生的关护工作,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新黄河客户端此前报道,9月16日晚,在得知上小学的儿子小强(化名)在校内遭遇同班两位男生凌辱后,小强父亲根据儿子口述愤而写下事件经过,并于当晚将此事告知校方。9月17日,在校方安排下,三方家长在学校会面。涉事两名男生家长在小强父亲打印的事件经过材料上,分别代其子写下道歉话语并表示愿承担相关检查费用。
据悉,涉事男生赵某某和王某某都是小强同班同宿舍的同学。赵某某是班干部之一,晋某某是班级里最高最壮的一个。
两人经常以各种理由欺负小强,并威胁他不许告诉任何人。
小强因为害怕报复而一直忍气吞声,并没有向老师或家长求助。直到9月16日晚上,在家里表现出想要轻生的想法后,在奶奶的追问下才说出自己遭到同学霸凌的事实。
小强父亲在网帖中写道,他的儿子是一个聪明乖巧的孩子,从小就很爱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为了让儿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花了很多钱送他去了大成双语学校,没想到却让儿子遭受了这样的折磨。
他说,他不能容忍自己的儿子被这样对待,他要为儿子讨回公道,也要提醒其他家长注意自己孩子的安全。
律师看法
这个事件涉及到校园暴力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几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涉案的5名学生中,有4名已满14周岁,因此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助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次,这个事件也涉及到学校的管理责任和教育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保护、教育和管理的义务,应当防止和制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如果学校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
或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网友评论:谴责霸凌,呼吁正义
这则网帖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以下是部分网友的评论:
个人观点:呼吁关注校园暴力问题
这样的事件让人无法接受,这不仅是霸凌,这是变态欺辱!受害者的家长表示,孩子已经精神崩溃,抑郁症状严重,不敢吃饭,不敢抬头走路,这是多么大的伤害啊!
希望这件事早日解决,希望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能轻易放过!给受害者一个公道,给施暴者一个教训!
明月心
大同因两个小坏蛋出大名了
孔雀蓝 回复 09-26 10:49
之前山西介休也有几个
与风何愁
霸凌该判刑判刑
平凡小人物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灬123
恶魔不需要打码,让大家都记住这俩龌龊的垃圾货!
Big
家长也好不到哪里去
用户16xxx41
这两个恶魔小孩不可饶恕必须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