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事情报道事件,一则来自山东菏泽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车主邱先生满心欢喜花费40余万购置的比亚迪顶配新车,从1月10日提车到1月30日年初二的那个夜晚,仅仅不到一个月,就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被熊熊大火烧得只剩残骸。
事件的经过令人唏嘘。新春佳节,本是阖家欢乐、烟火盛放的时刻,孩子们放烟花庆祝新年,这本是再寻常不过的场景。但就在邱先生停车于垃圾桶旁,喝了顿小酒的间隙,一个10岁熊小孩放烟花时不慎点燃了垃圾桶,火势迅速蔓延,将一旁崭新的车辆吞噬。待邱先生下楼时,眼前只剩烧成铁渣的爱车,车内证件也付之一炬,一切发生得如此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事故发生后,调查进展迅速。当地警方通过周边监控设备,很快锁定了引发事故的10岁小孩。然而由于孩子未达到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警方无法立案。这让邱先生陷入了困境,他向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到拒绝。
保险公司明确表示,此次事故不属于车辆自燃范畴,而是由第三方责任人造成,拒绝理赔。无奈之下,邱先生找到孩子家长,家长承认了是孩子导致的过错,但是刚刚贷款购置新房,每月背负房贷,生活拮据,实在拿不出钱来赔偿。
因为孩子不满14周岁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孩子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责任,类似欠钱还钱,没钱只能起诉了。起诉赢了也不一定有钱还。
面对这样的结果,邱先生内心的无奈与愤怒可想而知。他对那辆顶配车型情有独钟,于是又订购了第二辆车。但得不到赔偿的他,已然决定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指出,小孩的家长需承担民事责任。现实情况是,家长连4万赔偿款都难以拿出,更别说40万的巨额赔偿,估计刚到手的房子没捂热就得卖了还债了。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意外事故,它背后反映出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熊孩子这个话题一直都存在,孩子对于这些危害并不懂,作为家长在教育中有很大的责任,毕竟因为玩个爆竹把人家车给烧了,要赔偿40万,一个熊孩子毁了一个家。
从法律层面看,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未成年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监护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在孩子做危险动作,玩爆竹鞭炮,拿打火机的时候需要有大人看着,避免造成大的事故。
这个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公共场合,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对于烟花爆竹的管理以及未成年人的监管至关重要。家长们在享受节日欢乐的同时,更应尽到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行为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因为熊孩子玩一场烟花就赔了四十万,这谁能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