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吴伟青骑车在路上看到了倒地不起痛苦哀嚎的老人,心地善良的他将老人扶起后便准备离开却不料被老人拉住了胳膊说出了令吴伟青意料之外的话:你不准走,是你把我撞倒的,我现在身体不好,你赶紧把我送去医院检查一下!
老人就医时检查出严重的右股骨颈骨折,吴伟青垫付了300元检查费。
老人糊涂不难理解,毕竟年纪大了嘛!家属都是明白人应该能还自己一个公道,随后赶来的家属却恶狠狠地拽着他说:“你别想走,撞倒我们家老人了,哪有这么容易就能离开的,赶紧先把住院费给交了!”
有理说不清的他只能选择报警处理,由于事发地没有监控,警察叔叔一时间也很难掌握具体的事发过程,那一边的老人家属却执意让吴伟青赔偿20万。他答应了自己的家人要去交警大队做笔录的,但是他却食言了。他给自己的女儿打了电话:“我现在要去交警大队做笔录,你在家要帮着妈妈照顾好弟弟妹妹知道吗?我也没有钱,只有一条命了。
随后他就以跳河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向大众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好人终究是有好报的,社会是不会让好人蒙冤受屈的。随后有目击者提供了不是吴伟青撞到老人的证据,老人也承认了“是我自己摔倒的,然后就是路人把我扶了起来”、“我家里穷,没有钱治病,就想让他给钱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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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老人摔倒了,到底要不要扶”?这个问题本来都称不上是个“问题”,却在媒体频繁爆出“扶起老人被讹”的新闻事件后,大家一度变得纠结起来。
从历史的文化传承上来说“百善就应当孝为先”,“尊老敬老爱老”自古以来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有责任和义务来继承这种精神、发扬这样的文化。
那么遇到老人,我们究竟要不要上去扶一把呢?
这主要看你有没有“能力”了!有“能力”就要扶,没“能力”就不要扶!
一:医学知识的“能力”路遇一老人摔倒,切不可盲目扶起,因为你若不懂相关急救措施也没有急救设备的情况下,你的“好心”将有可能加重老人的病情。
众所周知老人的骨骼比较脆弱,一旦摔倒就有可能损失到他们的脊椎、胸椎、颈部等位置。我们先要询问老人的具体情况,比如哪里痛?能不能动?然后我们第一时间要立即拨打120等待专业的急救医生到来,切不可一味地将老人扶起来。
如果老人意识不清出现昏迷,我们普通人能做的就是:
1.立即疏散人群:让空气自然流通。
2.避免阳光直晒:用衣服等物体为老人遮阳避免阳光直晒。
3.寻求专业帮助:大声询问附近有没有路过的医生,同时紧急拨打120急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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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证清白的“能力”偶遇一老人摔倒,应当立即前往查看,这一点无可厚非。如果老人只是简单地摔倒了,我们应该要扶一把的。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简单的拍照取证是有必要的,然后大胆地扶起老人,我能自证清白,即使出现了什么问题也要相信我们的警察叔叔能调查清楚的,也要相信法律也会还我们公道的。
很高兴地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从立法的角度为好心人“撑腰”,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放心大胆的扶吧!
有人觉得不扶摔倒的老人是人心冷漠、道德沦丧,实际上这句话不对!我们要反问自己究竟为什么会让人心变得冷漠了?
只是大家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而已,其实并没有错。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是所有老人在被扶后会讹上好心人,只是极个别的现象多次被报道出来而已。
不是现在的“老人变坏了”,只是我们“多了心了”。人倒了还能扶起来,自己的心若倒了又怎能轻易扶得起呢?
你我都有父母,我们也终究会有老的那一天。那天虽然时代已经发生了变化,时间也发生了变化,但是你会发现不变的还是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