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93号、94号、96号、97号)显示,因减费让利政策落实不到位、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未落实授信条件发放贷款、信用卡透支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对下辖代理营业网点监督管理不到位、代理营业网点保险销售“双录”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等级划分审核义务、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三查”不审慎,形成损失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罚款190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300万元,合计罚款490万元。
陈裕茂(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行长)因贷款“三查”不审慎,形成损失,警告。
肖云(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市支行行长)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警告。
高煜坤(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警告。
来源:台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