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杀的究竟—持斋吃素不是与佛做买卖,而是“将此身心奉尘刹”
语清玄烨
刀兵之难,在于人道,大约数十年一见,或数年一见。至于畜生道,则没有哪天不见。普天之下,晨鸡一叫,就有无数狠心屠户,手拿利刀,把一切动物,奋然捆缚。此时群类,自知大难已到,嚎叫跳跃,动地惊天。但救援不至,各各被人面罗刹,裂腹刺心,抽肠拔肺,哀声未断,又投沸汤,受大苦恼。
片刻之间,阎浮世界,几万万生灵,头足异处,骨肉星罗。积累它们的尸体,可以超过高山之顶;收集它们的鲜血,可以红遍一江之水;看这种情形,比战火屠城更加悲惨;听那种叫声,比晴空响雷更加惊心。造下这么大的杀业,追究根源都因为我们吃肉的缘故。因此,吃肉所感得的恶报,今后一定不小了。
世人动不动就说,我未曾作恶,何必持斋?可悲啊!难道你患病卧床之时,即有素不相识的人,先为你造过恶业吗?又何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以用异类血肉,供我滋养。
曾见医书说:孕妇食蟹,多遭横产。又说:男子食雄犬,可以壮阳。因为蟹性横行,贪味的人,即得横行之性,所以横产。犬性最淫,食味的人,即得淫欲之性,故能壮阳。蟹与犬如此,则一切鸟兽鱼鳖也同样如此。
今人自少至老,所食水陆之味,不可胜数。日积月累,则全身的血肉骨髓大可寒心。故知持斋一事,确是清净高风。未持杀戒的,不敢马上就以此勉强;已经持杀戒的,怎能不以此相勉呢?
补充:持斋吃素,自然就彻底戒杀了。但杀心是否从此消失了?事实并非如此。不杀生的人,却敢杀人,这是常发生的事。为什么呢?根本原因就是小我之心未除,大我之心未生。
有些吃素的人,其目的是求得来生福报,并未发一点菩提心。所以,不彻底弄懂吃素的意义,即使吃素也难于解脱。若人吃素都成佛,自古牛羊都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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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居士丰子恺的房子(缘缘堂)被敌寇焚毁了,姑母说“佛无灵”,一同乡即作诗“见语缘缘堂亦毁,众生浩劫佛无灵。”丰子恺很反感,即专门写了一篇《佛无灵》的文章来论证吃素和戒杀的意义。他说:信佛为求人生幸福,我绝不反对。但是,只求自己一人一家的幸福而不顾及他人,我瞧他不起。得了些小便宜就津津乐道,引为佛佑;(抗战期中,靠念佛而得平安逃难者,时有所闻。)受了些小损失就怨天尤人,叹“佛无灵”,真是“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他们平日都吃素、放生、念佛、诵经。但他们的吃一天素,希望比吃十天鱼肉更大的报酬;他们放一条蛇,希望活一百岁;他们念佛诵经,希望个个字变成金钱。
这些人从佛堂里走出来,说的统是果报:某人长年吃素,邻家都烧光了,他家毫无损失。某人念《金刚经》,强盗洗劫时独不抢他的。某人无子,信佛后一索得男。某人痔疮发,念了“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痔疮立刻断根。……此外没有一句真正关于佛法的话。这完全是同佛做买卖,靠佛图利,吃佛饭。这真是所谓:“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
我也曾吃素,但我认为吃素、吃荤真是小事,无关大体。我曾作《护生画集》,劝人戒杀。但我的护生之旨是护心(其义见该书马序),不杀蚂蚁非为爱惜蚂蚁之命,乃为爱护自己的心,使勿养成残忍。顽童无端一脚踏死群蚁,此心放大起来,就可以坐了飞机拿炸弹来轰炸市区。故残忍心不可不戒。
因为所惜非动物本身,故用“仁术”来掩耳盗铃,是无伤的。我所谓吃荤、吃素无关大体,意思就在于此。浅冗的人,执著小体,斤斤计较:洋蜡烛用兽脂做,故不宜点;猫要吃老鼠,故不宜养;没有雄鸡交合而生的蛋可以吃得。……这样地钻进牛角尖里去,真是可笑。若不顾小失大,能以爱物之心爱人,原也无妨,让他们钻进牛角尖里去碰钉子吧。
但这些人往往自私自利,有我无人;又往往以此做买卖,以此图利,靠此吃饭,亵渎佛法,非常可恶。这些人简直是一种疯子,一种惹人讨嫌的人。所以我瞧他们不起,我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与他们为伍。
真是信佛,应该理解佛陀“四大皆空”之义,而摒除私利;应该体会佛陀的物我一体、广大慈悲之心。而护爱众生;至少,也应知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之道。爱物并非惜物的本身,乃是爱人的一种基本练习;不然,就是“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的齐宣王。
上述这些人,对物则憬憬爱惜,对人间痛痒无关,已经是循流忘源、见小失大、本末颠倒的了。再加之自己唯利是图,这真是世间一等愚痴的人,不应该称为佛徒,应该称之为反“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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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种人世间很多,所以我的老姑母看见我的房子被烧了,要说“佛无灵”的话,所以某君把这话收入诗中。这种人大概是想我曾经吃素,曾经作《护生画集》,这是一笔大本钱!拿这笔大本钱同佛做买卖所获的利,至少应该是别人的房子都烧了而我的房子毫无损失;便宜一点,应该是我不必逃避,而敌人的炸弹会避开我;或竟是我做汉奸发财,再添造几间新房子和妻子享用,正规军都不得罪我。今我没有得到这些利益,只落得家破人亡(流亡也),全家十口飘零在五千里外,在他们看来,这笔生意大蚀其本!这个佛太不讲公平交易,安得不骂“无灵”?
我也来同佛做买卖吧。但我的生意经和他们不同:我以为我这次买卖并不蚀本,且大得其利,佛毕竟是有灵的。人生求利益,谋幸福,无非为了要活,为了“生”。但我们还要求比“生”更贵重的一种东西,就是古人所谓“所欲有甚于生者”。
这东西是什么?平日难于说定,现在很容易说出,就是“不做亡国奴”,就是“抗敌救国”。与其不得这东西而生,宁愿得这东西而死。因为这东西比“生”更为贵重。现在佛已把这宗最贵重的货物交付我了,我这买卖岂非大得其利?
房子不过是“生”的一种附饰而已。我得了比“生”更贵重的货物,失了“生”的一件小小的附饰,有什么可惜呢?我便宜了!佛毕竟是有灵的。
叶圣陶先生的《抗战周年随笔》中说:“我在苏州的家屋至今没有毁。我并不因为它没有毁而感到欢喜。我希望它被我们游击队的枪弹打得七穿八洞,我希望它被我们正规军队的大炮轰得尸骨无存,我甚而至于希望它被逃命无从的寇军烧个干干净净。”
他的房子听说建成才两年,而且比我的好,他如此不惜,一定也获得那种比房子更贵重的东西在那里。但他并不吃素,并不作《护生画集》,即他没有下过那种本钱。佛对于没有本钱的人,也把贵重货物交付给他。这样看来,对佛买卖这种本钱是没有用的;毕竟,对佛是不可做买卖的。”
以上一长段话引在这里,很有助于我们弄清拜佛、信佛、学佛的本质。持斋吃素不是与佛做买卖。你不吃素,佛菩萨也没有办法,但因果由你自己负。你吃素,佛菩萨当然很高兴,但好处仍然由你自己得。若以此与佛菩萨做买卖,那就大错特错了。你吃素了,并不证明你真正学佛了。真正学佛,那就是“将此身心奉尘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