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大防了。
工作7年的老员工小艺在怀孕期被公司调到夜班岗上,因在凌晨打瞌睡被认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辞退小艺且拒绝支付赔偿金。
详细看了一下事情原委,公司在小艺被辞退前,就已经安排过一批工龄较长的老员工值夜班,并且以睡觉为由辞退。
在顺利辞退了这批男性老员工之后,直接把小艺调到了夜班岗上。
要知道,孕妇是不能调到夜班的。
公司可不在乎这个,没有沟通也没有协商,并且在小艺打瞌睡的时候,详细地记录了一下时长。
呀,凌晨这么重要的无人工作的时刻打瞌睡,而且还足足有6分钟、8分钟这么久,小艺再睡一会儿,公司也还是那样吧?
做事儿还能再恶心点吗?
小艺不服,向劳动仲裁局提起劳动仲裁,公司不服裁决,向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以后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公司依旧不服判决,上诉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终珠海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还是要支付赔偿金,共48146元。
不到五万块钱,买了一个女员工的产假生育假,就这点钱,还给得心不甘情不愿,恨不得让对方消失,一分钱拿不到。
吃相太难看,以至于我都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吐槽才好。
无论在公司工作多久,无论社会如何保障女性权益,遇到不讲理的公司,依旧免不了被套路、被设计、被辞退的下场。
从哪里约束?
02看到人民日报发布了一条视频,详细科普了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内容很多很详细,从各个方面保障了怀孕女性的权利,可惜,它只是规定。
公司违反之后只需要付出金钱赔偿,如果像小艺公司一样一直上诉一直拖,急需收入的普通人又该怎么办?
网易谈心社曾邀请papi酱做客谈到过职场女性这一问题,怀孕=失业?
papi酱的朋友怀孕八个月,她问朋友的老板:“你这个员工现在怀孕8个月,你不让她现在就歇了?”
老板说:“那她歇了,她不一定就能再回来了。”
这不是在制造恐婚恐育的气氛,也没想为二胎三胎设立障碍。
这是现实生活,是真实案例,是每一个怀孕的职场女性能清晰感受到的氛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困难。
想要在职场上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做到无可替代,想要怀孕生子,就必须承受它所带来的风险。
可职场上哪有什么无可替代?
工作总是要有人做的,你不可能一边在医院生孩子,一边捧着电脑写PPT。
公司也是要盈利的,你不可能要求岗位不招新人,或者等你休息完让同事把职位还给你。
没有女性愿意被否定价值,也没有同事愿意多承担工作。
怀孕,好像损伤了所有人的利益。
03总有人在问:“女性如何兼顾职场与家庭?”
有人回答:女性有钱才有底气,智者不入爱河,不生孩子啥都好。
也有人回答:家庭是一个人的根本,有了孩子才算人生圆满,做家庭主妇没什么不好。
非此即彼,相互对立,所以有人说,这是可以兼得的,只要你够强大。
这就像一句道德绑架,如果你因为工作原因忽视孩子或者因为照顾孩子未完成工作,那一定是你能力不行。
可他们都忘了,怀孕不是专属于女性的事情。
为什么总是女性在考虑生不生孩子?如果这是私事,国家没必要大力倡导二胎三胎,如果这与男人无关,没必要强调父母对孩子的重要性。
世界已经对女性诸多苛责,我希望,所有想要孩子的女性,都能与自己和解。
没有什么完美平衡,有的只是不留遗憾。
喜欢孩子就要承受他带来的麻烦,想要专心工作就要抑制母爱泛滥。
当然,除了职场女性之外,婚姻、公司、同事等其他大环境是否促进生育欲望更重要。
在孕育新生命之前,不仅要找到一个充满温馨的家,更要学会在职场维护自己的利益。
不能改变大环境,就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
无论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值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