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委政法委原书记,竟故意包庇明知有罪的人!

海运仓内参 2024-09-04 21:10:23

9月4日,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永宁(副厅级)涉嫌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永宁曾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历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绥芬河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牡丹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侦查总队总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警令部党委书记、副主任,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副政委、党委委员;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李永宁 资料图

但是,李永宁却“知法犯法”,腐败问题十分严重。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李永宁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党委委员、副政委,银川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刑事案件处理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而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永宁在2023年11月被查,在2024年4月被“双开”。经查,李永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全无,漠视党纪国法,利欲熏心,公器私用,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核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干扰调查,企图掩盖其经商办企业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房产购置、投资入股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借用服务对象钱款,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低吸高贷、收取贷款介绍费等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在李永宁的违纪违法问题中,“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这点格外引人关注。此前,也有一些落马官员被指存在这一问题。比如,江门海关原副巡视员王洪,在被查之后,检察机关指出:王洪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永宁还被检方指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而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此前,李永宁曾被点名问责。2024年1月27日,新华社发布消息:富洋烧烤店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相关责任人被严肃查处,公安机关对15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66名公职人员。

爆炸事故发生后,有多名银川的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官方通报特别指出:银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永宁,银川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智,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本梁,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原副局长刘军,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特种设备科原科长周怀国等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纪检部门曾经用十分严厉的措辞批评李永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高检网站、新华社等

编撰/黄帅 编辑/任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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