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东西就有所有权,收益权,处置权。别乱带节奏。”
网友的这句评论可谓一针见血。
近日,一则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件引发热议,福建厦门一位网友遭遇了极为荒唐之事。朋友赠送其一套茶具,因闲置无用,该网友便想在二手平台出售,将其转给有需要之人,然而却收到茶具品牌方的私信警告。
品牌方宣称未经授权不得二次售卖,要求其要么以原价 1050 元售卖,要么即刻下架,否则将面临律师起诉。这可让网友大惑不解,自己合法拥有的物品,难道连处置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吗?
此事件一经曝光,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嘲讽这是“法盲公司还一口一个法律”,更有甚者呼吁大家一起反诉让其关门大吉。
在大家的普遍认知中,自己购买或获赠的物品,理所当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可以自由支配,这正如那句名言所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强调了个人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而此品牌方却声称产品自研,只授权经销商售卖,个人买后仅有使用权,二次售卖需经公司授权,否则即为侵权,且还大言不惭地称已打赢多场此类官司,获赔资金都给了合作律所,这简直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一位律师仗义执言,他在评论区里站出来依据知识产权法基本原理发声,所谓“权利一次用尽原则”,就如同商品被售出后,其知识产权已被使用过一次,购买者无论是自用还是转售,都不应构成侵权。品牌方此举涉嫌违法恐吓。
古有“苛政猛于虎”,今有品牌方的“侵权警告猛于虎”,让消费者在正常的物品处置中战战兢兢。这就好比“此地无银三百两”,品牌方过度强调自身权益,反而暴露了其不合理之处。品牌方若一意孤行,最终可能落得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下场,被广大消费者所唾弃,失去市场信誉这片“立身之本”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