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民主会导致暴政

精清评旅游 2024-09-08 18:24:32

在当今世界,民主被广泛视作一种重要的政治价值与组织形式,但也有人对民主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认为民主可能会导致暴政。

约翰·亚当斯在 1814 年致约翰·泰勒的信中就曾指出,民主不会长久持续,它可能很快被耗尽、自我毁灭,且民主并不比贵族制或君主制更不骄傲、自私、野心勃勃或贪婪。

从全球范围看,许多民主国家的政府似乎在破坏一些重要制度,比如家庭单位、学校教育、媒体、自由市场、稳健货币或法治等。 就如本杰明·富兰克林那句广为人知的名言“民主就是两只狼和一只羊投票决定午餐吃什么”,直接民主中多数人统治的方式常引发争议。

直接民主是公民对特定问题进行投票,通常以全民公决的方式进行。多数派往往认为直接民主是个好制度,因为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少数派则常常觉得直接民主不过是多数人的暴政。

19 世纪英国政治家奥伯龙·赫伯特也质疑直接民主的道德性,他说:“五个人在一个房间里。因为三个人持一种观点,另外两个人持另一种观点,这三个人有道德权利把他们的观点强加给另外两个人吗?” 然而,多数人的暴政并非西方面临的最严重威胁,因为我们生活在间接民主中。

在间接民主或代议制民主里,我们投票给政客,理论上他们应代表我们的利益。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正如弗兰克·卡斯滕和卡雷尔·贝克曼在《超越民主》一书中所指出的:“在民主国家中统治的不是‘人民的意志’,而是政客的意志——在专业说客、利益集团和活动家团体的推动下。”而且,现代民主很少产生诚实和有道德的政治候选人,每次一个腐败的政客被投票罢免,往往会被另一个腐败的政客取代,这个政客只是为不同的特殊利益集团服务。

此外,民族国家已变得如此庞大,统治我们并实施日常影响我们政策的大多数国家行为者是官僚,他们不受民众选举的约束。这也许是现代民主最严重的缺陷,正如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在《古拉格群岛》中所说:“有限的人手中的无限权力总是导致残忍。”

米哈伊尔·巴枯宁也写道:“无论他们的感情和意图多么民主,一旦政客们获得职位的提升,他们只能以校长看待学生的方式看待社会,而在学生和老师之间,平等是不可能存在的。”弗兰克·赫伯特则指出:“所有政府都面临一个反复出现的问题:权力吸引病态人格。不是权力腐败,而是它对易腐败的人有吸引力。”

哲学家汉斯·赫尔曼·霍普也解释道:“通过民众选举来选择国家统治者,这使得无害或正派的人实际上不可能上升到国家政府的最高层……民主实际上保证了只有危险的人会上升到国家政府的最高层。”

从 20 世纪开始并持续到今天,在西方,政府用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破坏和取代更加多样化的社区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隐藏了其极权本质。就像罗伯特·尼斯比特在《对社区的追求》中所写:“极权统治者最终渴望的不是消灭个人……他们渴望的是消灭那些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由于其自主存在,必然始终构成实现绝对政治共同体的障碍。”

在纳粹德国和苏联等地方,独立于国家的机构的破坏是相当迅速的,并且使用了暴力。而在西方民主国家,这个过程速度较慢,且不是使用暴力,而是用宣传、教育灌输、法律、法规和官僚繁文缛节来削弱这些替代性机构。但无论极权主义如何出现,结果总是相同的,公民变成臣民,国家变成主人,正如莱桑德·斯波纳所写:“一个人即使被允许每隔几年选择一个新主人,他也仍然是一个奴隶。”

如果我们的民主不能阻止最坏的人崛起,不能保护我们免受软性极权主义的崛起,那么目前实行的民主就是一个失败的制度。

作为中国人,我们应客观看待民主制度的优缺点,同时也要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中国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人民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

在中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多种形式,广泛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国的民主制度不仅注重选举民主,更注重协商民主,通过广泛的协商和讨论,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与西方民主制度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明显优势。它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更好地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中国的民主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和人民的需求。

总之,我们应以客观、理性的态度看待民主制度,既要认识到民主的价值和意义,也要看到民主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在中国,我们要坚定信心,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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