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发生事故撞人了怎么办?
看不到?赶紧走?
延安洛川公安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千万别逃逸!
无论是心存侥幸,还是怕承担责任,
逃逸必被严惩!
逃逸必被严惩!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救助伤者及时报警,等待交警处理。然而生活中却有一些心存侥幸的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走了之,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肇事逃逸者同时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 ▼
10月16日晚22时30分许,洛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洛川县槐柏街中段公路处,一辆三轮电动车侧翻在街道马路北侧,一名男子倒在三轮车前方不远处,昏迷不醒。
接警后,交警大队主管领导、事故中队负责人及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反复进行勘查,确定此案为一起致人受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通过细致研判分析,询问走访、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历经30多个小时的日夜奋战,成功锁定肇事逃逸车辆,案情进展得到了质的突破。随后,民警立即通知肇事者到交警大队接受询问。#延安头条#
经询问,犯罪嫌疑人雷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歉意和忏悔。2024年10月16日晚,驾驶人雷某某驾驶陕C5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S205省道由洛川县槐柏镇向土基镇方向行驶,于当晚22时28分许,行驶至洛川县槐柏街道中段公路处,与前方同方向贾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后,雷某某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