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定金不予退还的情况时,消费者有多种途径可以寻求帮助和解决。首先,可以直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者通过全国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和投诉。此外,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房管局等,提交投诉申请,这些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法律层面,定金并非可以随意扣留的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其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同时,定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不符,则视为双方对定金数额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详细规定了定金的返还与双倍返还规则。当债务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定金应作为价款的一部分或全额退还。然而,若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相反,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以示对其违约行为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