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大家并不陌生,在多数人的认知中,广告牌基本上就是商业宣传,清一色都是在宣传某企业或者某个产品。
可是,之前在网上有一位网友开车路过湖南的途中,看到了一些十分罕见的广告牌标语。他忍不住将这些标语公布在网络上,顿时引起了很大热议,不少网友都觉得:早就应该这样干了!
引起广大网友如此支持,是因为这些广告牌上的内容写的是:
“强奸猥亵未成年人,三年以上,直至死刑”。
“隐私部位不能摸,构成猥亵要坐牢”。
“性侵未成年人,必坐牢”。
“与未满14周岁女生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以强奸罪论”。
就连我八十多岁、思想相对比较封建的爷爷都表示:“这才是广播牌应该存在的价值,甚至都应该从小学就开始普及这些法律知识。”
我想,任何一位有良知的人,针对侵害未成年的犯罪都是深恶痛绝。如此醒目的标语真的非常有必要,毕竟这样的犯罪发生的概率很高,甚至是成年后的一些人,也都经历过一些痛苦、难以启齿的回忆!
可是,网络上偏偏就有这样的一群喜欢唱反调的人,他们觉得这些标语太直白,容易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也容易成年人觉得心里不适。
还有一些杠精表示说:“这些都是常识好不好?还特意公开强调,实在没必要”。
甚至有一些更过分的诋毁说:“看来宣传这些标语的地方一定发生了很多这样的事,不然为啥这样宣传?反正我走过很多地方都没这么宣传。”
我不敢想象这些话会出自一群年轻人的口中,明明是和邪恶犯罪抗争到底的好事,没有商业利益,也没有低俗下流的用词。却还是有一群愚不可及的人出现诋毁。
罪犯并不会因为“常识”就停止他们罪恶
其实这个醒目的宣传标语,是湖南省“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的一部分,目的就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相关侵害的保护。
然而,就在此次行动开始不久,就有一处县城的Z协主席被警方逮捕。原因就是他和未成年发生了关系。
最让人无语的是,这个罪犯此前还去学校宣传“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主体责任”。
一个装腔作势得衣冠禽兽,他难道没有常识吗?
只有时刻提醒这样的败类,加大对这方面的宣传和惩戒,他们才能尽可能的安分一点。
如此“直白”的宣传,才能让更多受害者站出来
其实,生活中真的存在一些家庭,当自己的子女遭到侵害时,为了所谓的颜面,或者所谓孩子的未来,选择默不作声。
就像此前的热播剧《玫瑰的故事》万茜饰演的苏更生。明明在她未成年的时候遭到了继父的侵害,明明她的母亲也知道女儿遭遇的一切,为了所谓的颜面、名声,未来,就让自己的女儿一直活在痛苦的阴影里。
这正是这位母亲的错误,让这个邪恶的继父再次侵犯了未成年,最后在苏更生的帮助下,帮助被害的小女孩一起将恶魔继父送进了监狱。
我想说,这个社会像苏更生母亲这样的人肯定不少,也只有他们这样的人才觉得广告牌的宣传直白。
他们不仅造成了被害人承受着更多的痛苦,还让那些违法犯罪的人有了更多伤害他人的机会。
倘若将这些“直白”的标语更全面的宣传,直到让更多的人觉得习以为常,那是不是他们也就能更有勇气的站出来指认恶行?
说真的,还有很多未成年并不知道自己是在被侵犯,甚至有很多成年人都没想过自己曾经被侵犯过。
有些话直白的讲才是最正确的方式。在我们国家其实对未成年性教育方面做的并不是很优秀。如今有了第一个如此“胆大”、认真的宣传和行动。我是真的觉得应该全国推广。
咱们想一想,这些年总会有一些人发声、投诉说:某个电影尺度大,太血腥、太露骨,影响青少年。
就比方说姜文主演的还没上瘾的《七三一》,就已经有不少因为血腥暴力、怕影响未成年还不能上映。
说真的,这部电影难道不应该好好的宣传吗?或者说你怕影响自己的孩子,你作为监护人不让他看不行吗?
当下的社会环境,我觉得真的应该好好的让大家都看看这部电影。
所以啊,很多时候我真觉得就是这样一群“假圣母、真汉奸”,他们在纵容罪恶,也在帮助罪恶掩盖真相。
明明可以更好的保护、教育未成年,可偏偏有人非要说会影响未成年。
宣传语或者一些很有必要的爱国电影,即使存在血腥、即使会出现一些生活中并不经常出现的用语,相对于可能被侵犯造成的伤害,自己心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对比。
换句话来说,越是不能直白得表达和遮遮掩掩的事情,就越容易引起未成年的好奇,等到他们自己去探索这些被家长认为“见不得人、难以启齿”的事情时,他们的内心才可能会发生你们不希望发生的情况。
湖南的广告牌如果更全面的推广,这必然能引起人们对于此类犯罪的注意。
这完全就是对罪恶的警告,对于未成年的一种更全面保护措施,也可能是对于那些曾经被侵害过的人一种救赎。
所以,那些对广告牌的警示标语持有反对态度的人,不要继续在纵容犯罪,直面、坦率的表达,才能更好的制止恶劣事件的发生,大家觉得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