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惠民纪委关于五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滨州大众网 2018-05-07 20:15:24

县农机局监理大厅违规向办事群众收取费用问题。2012年至2017年8月,县农机局监理大厅在无收费许可的情况下,向办事群众收取照相费(10元/每人次)、复印费(1元/每人次)。时任监理大厅主任路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农机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李寿光,县农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忠龙,监理站站长赵建胜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李庄镇三农党支部书记、经管站原站长王宣军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王宣军在任李庄镇经管站站长期间,因监管不力,导致该站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宣军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姜楼镇环保站原站长弭志勇、工作人员赵国明环境监管失职问题。2015年1月,姜楼镇环保站时任站长弭志勇、工作人员赵国明因环境监管失职,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弭志勇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赵国明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弭志勇、赵国明的刑事责任。

石庙镇扶贫办副主任吴云丽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2017年4月5日,石庙镇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远盛肉牛养殖大棚项目;2017年7月2日,该镇党委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将原建设项目变更为购买肉牛养殖大棚项目。两次会议均有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但在整理扶贫项目档案过程中,吴云丽疏忽大意,将其他会议的影像资料放入了远盛肉牛项目的会议档案,致使出现两次会议影像资料与会议时间不符的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吴云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清河镇信访办主任姜延华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姜延华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导致所帮包户王某某信息采集表和贫困户退出公示表数据前后不一致,造成不良影响。姜延华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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