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脖还是鼠头?南昌高校食堂事件引发舆论风波,市监局亮出原物说服力十足

小腾在路上 2023-06-07 10:49:25

你能想象在高校食堂吃饭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盘子里有一只老鼠头吗?这听起来像是一场恶作剧,但却是近日发生在江西一所高校的真实事件。6月1日,一则“江西一高校饭菜中吃出老鼠头”的视频在网络引发关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和质疑。涉事高校和当地市场监管局分别给出了不同的回应,称异物是鸭脖而非鼠头,并亮出了原物进行对比。那么,这个异物到底是什么?市监局的做法是否合理有效?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这个话题,帮助你了解事情的真相和背后的意义。

正文事件回顾

根据网络上流传的视频显示,6月1日下午,在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食堂,一名女生在吃饭时发现自己的盘子里有一个类似老鼠头的异物,惊呼并拍摄了视频。视频中可以看到,这个异物有着灰色的皮毛、尖尖的耳朵、长长的门牙和黑色的眼珠,与老鼠头十分相似。视频很快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网友表示恶心和愤怒,也有网友表示怀疑和质疑。

6月3日晚,涉事高校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回应此事称,当事学生本人在事发当时即邀请同学共同对“异物”进行了对比,确认“异物”为鸭脖,为正常食物,该学生已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对视频内容进行澄清。通报还称,学校已经对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6月3日,江西广播电视台某栏目发布的报道中,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局长江协学介绍,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反复对比,确认这个异物就是鸭脖。4日,央广网发自南昌的报道称,当天,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事发现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通过查看当事人拍摄的图片进行比对,初步判定系鸭脖,并对该校菜品的留样进行检测,将于3-5天专业比对后公布结果。目前,南昌市场监管局已经介入。

争议点

对于高校和市监局的回应,网友们并不买账,纷纷提出了各种疑问和质疑。主要有以下几个争议点:

异物的形态:网友们普遍认为,异物的形态与老鼠头更为相似,而与鸭脖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异物的牙齿,看起来非常像老鼠的门牙,而不像鸭脖的骨头。有网友表示,“这谁来看都不是鸭脖”“鸭脖怎么长了牙”“指鼠为鸭”。

原物的去向:网友们也质疑,为什么高校和市监局没有把异物留下来进行检测,而是直接亮出了另外一只鸭脖进行对比?这样做是否有意掩盖真相?有网友表示,“原物呢?拿出来检测啊”“这是换了一只吧”“这是在玩我们吗?”

检测的结果:网友们还期待着市监局送检的结果能够公布,以证明异物到底是什么。但据澎湃新闻报道,6月5日下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还在等市里的统一回复,等市里的调查全部完成。6月6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了“鸭脖”送检的南昌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鸭脖”的确在该中心进行检验,但相关结果只能向送检方市场监管局进行通报,不能向外界透露。这让网友们感到不满和失望,有网友表示,“拖延战术”“结果会被掩盖”“不敢公布吧”。

专家观点

针对这个事件,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某高校一位从事啮齿类动物研究30多年的专家,他表示自己已经看到了新闻图片,“仅仅从图片来看,如果图片属实的话,那应该就是一个小鼠的头部。”这位专家表示,自己只看到了图片没有看视频,“它有上下的门齿,新闻里有一个正面的图,它有鼠的犬齿,特别是下面犬齿很长,它会生长,如果图片没有造假,我觉得那就是鼠头,如果是鸭脖的话,它不会有那种白色的东西。”专家也谈了自己判断的原因,“啮齿动物的头骨,特别是它的两颗牙,它的上牙短,下牙很长,这个是很明显的。因为它终身都会长,不会像人类牙齿,长到一定长度就不长了。”

法律法规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我国有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和监督。根据找法网的介绍,食品安全法规有法律规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其中法律规范主要有《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是为了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规范的实施而制定的更加详细的规范,比如《粮食流通条例》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部门规章是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部分为了监督和促进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而制定的,比如《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

但是,仅仅有法律法规还不够,还需要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根据国务院公报,2022年9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该规定明确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岗位职责;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等。该规定还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对违反该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这一规定无疑是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一次重要推动和强化。它既体现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严肃态度,也体现了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尊重。它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和借鉴的范例,让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提高我们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结语

回顾这个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它涉及到了多方面的因素和利益。从涉事高校、市监局、专家、媒体到广大网友、消费者,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诉求,也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这样一个复杂的情境中,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呢?

首先,我们应该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不要轻信或者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不要盲目跟风或者制造舆论压力。我们应该尊重事实和真相,尊重法律和法规,尊重专业和权威,尊重监督和管理。我们应该通过正规和合法的渠道获取和传播信息,通过合理和有效的方式表达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我们应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不仅要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和处理,更要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预防和控制。我们应该学习和掌握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和遵守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参与和支持相关的食品安全活动,监督和评价相关的食品安全工作。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做起,从细节做起,从源头做起,为保障食品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我们应该建立食品安全共治的理念和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元化、协同化、规范化、透明化解决。我们应该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企业、政府、专家、媒体等特定主体的问题,也是社会、公众、消费者等广泛主体的问题。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中来,与各方主体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形成合力和共识。我们应该推动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教育培训体系、信息公开体系等,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效果。

总之,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人民健康的重大问题。我们每个人都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参与者、受益者、责任者。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食品安全的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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